作者:陆雨
2025年10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美国辉瑞公司的一件名为”托法替布口服持续释放剂型“的专利ZL201480015788.1作出的无效决定,结果显示,合议组认为该专利权利要求1-46不具备专利法规定的创造性,因此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无效请求人是一个自然人。
根据该专利显示,这是美国辉瑞开发的一种治疗类风湿关节炎药物,名称为枸橼酸托法替尼,又名枸橼酸托法替尼。
美国FDA于2012年批准Xeljanz上市,中国和欧洲则是在2017年批准上市。2019年全球销售额超过22亿美元。
对此,国内多家仿制药的首仿制已经获批上市,最早的如2019年的正大天晴,以及之后的齐鲁制药。
因此,辉瑞的这一系列专利早就被国内药厂发起了无效挑战,包括早期的晶型专利等,正大天晴等也在无效辉瑞的专利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此次被无效的专利是制剂专利,值得注意的是在合议组在决定要点中对于创造性的描述:
而在具体的创造性评述中,合议组找出了本专利与最接近的证据6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主要包括3个区别技术特征,主要与制剂组分含量有关:
对于这些区别技术特征,合议组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最终得出结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证据6的基础上结合证据10、证据4、证据9和公知常识证据7,是显而易见的。
这也再现4篇证据+公知常识结合或五篇证据结合的方式宣告该专利无效。
本案中代表无效请求人的机构是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代表辉瑞的机构是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