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
大家应该都不陌生
买房,租房
都可能会需要它的帮助
每个月我们的工资
也会支出一部分去缴纳公积金
那么
温州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额/缴存比例
是多少?
有宝子知道吗~
感兴趣的小伙伴
快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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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
目前月缴存额
▐ 信息来源: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https://zfgjj.wenzhou.gov.cn/art/2025/7/2/art_1229322000_4303654.html
图源: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小提示:2025年度月缴存额自2025年7月1日起调整,各缴存单位应根据职工工资变动情况核定调整一次。调整后的职工月缴存额执行期间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
摄图网ID:500884517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两部分构成,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月缴存基数分别与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的乘积之和。
2025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工作不满12个月份的,按实发月份工资总额除以实发月数计算)核定。具体口径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等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工作另行发文通知。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温州市2024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0555元,以下简称“月平均工资”),计算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高于月平均工资3倍(即31665元)的,按31665元核定;
低于2024年市政府发布的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2490元/月;乐清市、瑞安市2260元/月;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2010 元/月)的,按最低月工资标准核定。
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城镇个体工商业户及雇工、自由职业者、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以个人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按不低于所在县(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不高于31665元的范围自主申报月缴存基数。
2024年度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按12%执行,
社会团体缴存比例原则上按12%执行,
企业、民办非企业以及其他缴存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在10%至24%区间自主申报缴存比例,参照单位职工缴存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工,单位和职工在5%至12%区间自主申报同一缴存比例。
摄图网ID:500800622
那么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符合什么条件
可以申请提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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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租赁自住住房;
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离休、退休;
出境定居;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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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住房公积金 本地宝综合整理,图片来源摄图网
▌编辑:杨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