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贵A5***1的小轿车,涉嫌非法加装强光射灯!处罚结果来了→|五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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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觉得

车头加几盏“猛兽级”射灯

很拉风?

是否认为

我只是装着好看

平时也不开就无伤大雅?

错!

每一盏未经认证、擅自加装的

强光灯

不仅是潜伏在夜路上的“视觉杀手”

还触碰了法律红线



近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经开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一辆车牌号为贵A5***1的小轿车涉嫌非法加装强光射灯,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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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

经开分局民警迅速开展

核查处置工作

通过车牌号查询

联系上了该车驾驶人王某

并要求其尽快前往分局

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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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驾驶人王某来到经开交管分局接受调查。


经询问民警了解,该车辆驾驶人王某出于“美观”考虑,自行网购射灯配件并擅自对车辆进行电气系统及外观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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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王某告诉民警,虽加装了射灯,但仅在回老家时短暂开启射灯,且日常行驶中未频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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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现场向驾驶人王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告诉他此类改装不仅破坏车辆原厂设计安全标准,更易在夜间行车时对对向驾驶员造成强烈眩光,诱发瞬间视觉盲区,增加交通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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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教育引导,驾驶人王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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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当场拆除非法加装设备,恢复车辆原状。


目前该车已完成整改,相关证据资料已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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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加装、改装车辆灯光

会干扰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视线

增加交通事故风险

给出行埋下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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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装机动车或者改变机动车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非法安装报警器、标志灯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没收,并处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私自改装车灯的严重危害

01

瞬间致盲


非法加装强光灯、频闪警示灯等装置,易干扰行人及对向驾驶人视线,形成视觉盲区,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根本来不及反应。

02

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


在强光条件下,人对车速、车距的判断力加速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03

改装灯光 加大了车辆负荷


非法加装灯光往往伴随着电气线路的私自改动,可能导致线路过载短路,进而引发车辆自燃。


贵州公安交警提示

每一次规范使用灯光

都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

也是对自身安全的守护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拒绝非法改装

正确使用车灯

用文明照亮道路

让安全伴随每一次归途


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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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编辑/郭韵焜

审核/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