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为了落实国家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去年广州出台了《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必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安责险)。如今细则实施满一年,近日市住建局也公布了细则的修订版并公开征求意见,对建筑工程事故的遇难人员赔付标准超百万的条款继续保留。
根据2021年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包括建筑施工在内的国内八大行业属于高危行业领域,必须投保安责险。去年广州也正式出台了《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试行)》,专门就房屋建筑行业购买安责险的相关事宜做出详细规定。
根据细则的要求,安责险的保障范围为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施工意外事故造成的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服务和诉讼等费用,保险金额实行同一标准,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岗位等差别对待。
相比此前建筑工程涉及的针对工人人身伤害的传统保险和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安责险的优势在于覆盖面更广且赔付标准更高。前者往往只覆盖到建筑企业的正式工,对于建筑行业广泛存在的劳务派遣工则覆盖不够,同时安责险的赔付限额也比前者大幅提高,在安责险下事故遇难者赔付限额为160万元/人,对普通建筑工人的人身安全保障水平也更高。
在本次细则修订过程中,对建筑行业劳务派遣工的安全保障力度也被延续。修订版细则明确规定,涉及人员死亡的,每人累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上一年度事故发生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并应根据本市城镇居民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适时调整保险责任限额。
根据2024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2024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436元,以此计算修订版细则下的赔付标准超过160万/人。
修订版还涉及了一些细节方面的调整,比如适当放宽了中小保险机构承保安责险的门槛,同时对安责险涉及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进行了规范。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魏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