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逝者家属发声:望判处肇事人死刑

问AI · 家属的诉求是什么?

视频内容实录:

宝宝,奶奶想你了!你在哪?

7月中旬,法院口头通知我们(受害人家属)经批准案件第二次延期三个月,审限时间为10月20日;我们家主要诉求是强烈要求法院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判处廖某某死刑,立即执行!告慰我(受害人奶奶)儿孙一家三口无辜亡灵,还我儿孙一家三口应有的尊严与公道。

以上是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件受害者家属最新发布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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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回顾:

  1. 2024年10月2日傍晚,在江西省景德镇昌江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廖某某驾驶一辆汽车在市中心限速40km/h的路段狂飙至120km/h!车辆撞击到一家三口,女子和不满一周的孩子当场死亡,男子送医救治但不治身亡,上述老人称“遭遇了灭门惨案。”

  2.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肇事司机廖某某严重超速的原因是与其副驾驶位的女朋友吵架,从而故意开快车泄愤,实际车速达到128.9km/h。受害的一家三口为王女士的儿子、儿媳和孙子,王女士发布的两条视频中称肇事人事后淡定抽烟。

  3. 警情通报显示肇事人廖某某为男性,20岁,排除其酒驾、毒驾的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拘。后有号称为廖某某朋友的人连线某律师直播间询问该案件,律师认为3人死亡属于加重情节,量刑应不超过7年。

  4. 肇事司机廖某某后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捕。廖某某父母期望以80万赔偿获取谅解,并向受害人王女士承诺让肇事人廖某某出狱后为其养老,受害人拒绝其提出的所有条件。

  5. 2025年4月15日,该案件开庭审理,数据显示被告人廖某某在事发前曾两次将电动汽车加速踏板(油门)踩至100%状态;且其不听从同车人孙某的劝说,在加速踏板短暂降至89.2%之后再次加速至100%。检方认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被告人廖某宇的刑事责任。

截止目前,王女士依然没有得到自己期望的结果。

然而就在这期间里,受害人之一、王女士儿媳的爷爷因过度思念孙女,于2025年3月19日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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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某某究竟应该如何定性与量刑呢?

笔者认为廖某某的行为不符合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肇事罪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人廖某某客观上确实违反了交通法规且造成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看似只是符合3年以上7年以下的标准;但是其行为是主观恶意的交通违法,已经对不特定人员造成了明显生命安全的危害,其行为已不是纯粹的交通违法,其更像是以汽车为工具泄愤且对公众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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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行为应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只要这样定性,综合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同样参考刑法,廖某某则应当面临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受害人家属并不接受其任何形式的赔偿,等于拒绝谅解,于是该案件理论上应当是从重判决。

所以王女士的诉求并非不合理,肇事人廖某某获得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是合理的。

并且从一般人认知的角度来看待这一案件,三条人命,廖某某应当为其犯下罪承担最严重的后果,这是再朴素不过的道理了;廖某某不论有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其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理由,如果这样的情况还不足以判处死刑的话,未来以汽车为凶器的恶性犯罪事件可能会更多的发生。不能与车相关的案件就往交通肇事罪上靠,还是应当以意图、过程和结果综合分析才对。

个人支持王女士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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