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0时2分许,唐某饮酒后驾驶的闽C51EL1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南安市水头镇邦吟红绿灯路段时,被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水头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2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5日20时14分许,罗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泉港区驿峰路仁爱医院路段时,被泉港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抽血鉴定,罗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9.1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5日23时54分许,晋江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双龙路版筑小学路段执勤时,查获黄某饮酒后驾驶闽DV9316号小型汽车。经抽血鉴定,黄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1.7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2日1时12分许,鲤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鲤城区江滨南路执勤时,查获刘某饮酒后驾驶闽C214DJ号小型轿车。经抽血鉴定,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3.5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5日0时48分许,台商区交警大队民警在杏秀路执勤时,查获郭某饮酒后驾驶闽C911KW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经抽血鉴定,郭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8.7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10月2日21时18分,黄某饮酒后驾驶闽C35BS8小型轿车行至德化县丁溪街环城西路时,被德化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 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10 月 2 日23时26 分许,石狮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八七路执勤时,查获苏某饮酒后驾驶闽C316AQ小型普通客车。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 53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10月4日20时许,安溪交警大队湖头中队民警在安溪县湖头镇河滨路执勤时,查获林某饮酒后驾驶闽DWT055号小型汽车。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10月4日23时37分许,金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泉山路时,被正在执勤的丰泽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当场查获。后经抽血鉴定,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2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广大交通参与者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自驾出行要提前熟悉车况、路况,合理安排行程,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
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因贪杯而以身试法。
要切实为自身安全着想,坚决抵制乘坐客货混装、违法载人的货车和拖拉机。
要牢记安全带就是生命带,驾乘全程系好安全带,确保出行平安顺畅!
来源:泉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