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大丽高速邓川收费站入口,一名驾驶人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骑着电动车准备驶入大丽高速前往双廊风景区游玩,被正在执勤的大理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民警及时拦停。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一脸茫然,表示自己对路况不熟悉,完全是按照手机导航规划的路线行驶,并未意识到电动车不能上高速。
经查,该驾驶人在设置导航时误选了“驾车”模式,导航系统因此规划了机动车通行的高速路线,而非电动车专属的骑行路线。了解情况后,民警首先向驾驶人指出了其行为的危险性,随后依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了严肃的安全教育,详细讲解了不佩戴安全头盔骑行的危害以及非机动车上高速的潜在风险,最终驾驶人认识到错误,在民警指引下选择了正确路线离开。
1. 明确法律禁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等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违反规定者将面临警告或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 规范使用安全头盔及导航: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务必在导航APP中选择“骑行”模式下的“电动车”选项,系统会自动规避高速、高架等禁行路段,规划安全路线。
3. 知晓危险后果:高速机动车时速普遍较快,电动自行车速度慢且缺乏防护,一旦进入高速,极易引发碰撞事故,不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还可能导致后方车辆追尾、侧翻等连锁事故。
4. 牢记应急处置:若不慎误入高速,切勿继续行驶或掉头逆行,应立即将车停至应急车道,人员撤离至右侧护栏外,随后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
来源:大理交警
编辑:向红玉
值周:胡亚玲 黑浩川
主编:李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