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核准设立,外资独资券商+1

问AI · 外资独资券商增至六家,将如何重塑中国金融市场?

又一家外资券商,获证监会核准设立。


9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核准设立瑞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的批复》,核准设立瑞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穗证券(中国))。


瑞穗证券株式会社出资比例100%


中国证监会公告显示,瑞穗证券(中国)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限于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瑞穗证券株式会社出资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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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表示,对瑞穗证券(中国)章程草案无异议。瑞穗证券(中国)设立后,应当将股东同意的公司章程报住所地证监局备案。


瑞穗证券株式会社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完成瑞穗证券(中国)组建工作,足额缴付出资,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瑞穗证券株式会社应当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瑞穗证券(中国)的工商设立登记工作。


瑞穗证券(中国)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瑞穗证券(中国)在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前,不得以该名称对外开展业务。


瑞穗证券(中国)应当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证券业务数据及投资者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合规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重要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瑞穗证券(中国)组建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瑞穗证券(中国)住所地证监局。


外资独资券商将增至六家


继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大和证券(中国)之后,瑞穗证券(中国)将成为国内第三家日资证券公司,也是首家日资独资券商。


2023年11月22日,瑞穗证券株式会社提出成立证券公司的申请。2024年6月,瑞穗证券株式会社的《证券公司设立审批》获中国证监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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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中国证监会对瑞穗证券株式会社独资设立瑞穗证券(中国)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在该反馈意见中,中国证监会表示,根据申请材料,拟设立的瑞穗证券(中国)初期以债券业务为主,开拓国内债券的销售和交易;股权方面仅开展承销。证监会要求瑞穗证券株式会社补充说明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是否亦不涉及股权业务;并请结合拟设证券公司经营范围,补充说明拟申请各项业务牌照初期、中期具体业务规划。


事实上,近年来,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中国证监会持续推进市场、机构、产品全方位制度型开放,取得一系列新的进展和成效。其中,机构开放方面,证监会不断提升外资机构来华展业便利度,已取消外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机构在经营范围和监管要求上实现国民待遇。


2020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宣布,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除瑞穗证券(中国),目前我国境内已有五家外资独资券商,分别是摩根大通证券(中国)、高盛(中国)证券、渣打证券、法巴证券、瑞银证券。


中国证券业协会此前公布的《证券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经营情况分析》显示,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全行业共有16家外资参控股证券公司,其中外资控股11家(外资独资5家)。外资证券公司总资产合计532.8亿元,净资产合计29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96%。实现营业收入合计43.6亿元,净利润合计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88%、5.8倍,服务客户能力持续提升。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杨毅
编辑:杨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