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通报

双辽市关于5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和“四风”问题的通报


“国庆、中秋”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不正之风,推动节日风气持续向好,现将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延峰违规收受礼品,乱发补助问题


经查,2018年2月,时任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延峰收受吉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价值2280元剑南春白酒一箱;2019年6月至9月,违反防汛值班值宿补贴相关规定向参加防汛值班(白班)工作人员发放补助费共计1.696万元。陈延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6月,陈延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市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云舫代表单位违规非法收受钱款问题


经查,2013年至2014年,市水利局为吉林省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在双辽市顺利施工提供帮助,期间孙云舫向该公司总经理金某表示市水利局需要处理一些招待费,后金某代替市水利局支付招待费及其他支出费用共计59万余元。孙云舫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6月,孙云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


3.原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赵世武违规非法收受钱款问题


经查,2013年12月,赵世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吉林省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在双辽市顺利施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所送钱款20万元,用于赵世武个人花销。赵世武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6月,赵世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旭明违规非法收受钱款问题


经查,2012年12月至2013年9月,刘旭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于某个人职务晋升、四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提供帮助,直接非法收受财物折合共计31万余元。2025年9月,刘旭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市第五中学现金员胡海英违规挪用公款购买理财产品问题


经查,2020年8月至2022年6月,市第五中学现金员胡海英利用代收并保管教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学生缴纳的伙食费等职务便利,先后将收取的住房公积金、伙食费等费用共计302万余元分76笔转至其个人银行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获利7857元。2025年7月,胡海英受到开除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5起典型问题,既有风腐一体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也有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涉及人员既有领导干部,也有普通工作人员。这些问题的发生,再一次说明“四风”问题顽固复杂,必须严抓不放、常抓不懈。


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研讨求深求实,查摆问题不遮不掩,集中整治真刀真枪,落实责任不折不扣,加强对领导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坚持零容忍,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借培训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等问题露头就打、一严到底,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公开通报。“国庆、中秋”双节将至,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畅通举报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健全明察暗访机制,及时发现、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双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辽市监察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

来源:廉洁双辽

编辑:刘彦冰  主编:赵霜雪  审阅:毕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