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东省社保缴费基数最新公布!

哈喽呀友友们

注意啦!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

《关于公布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具体调整详情

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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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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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各区、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518元,下限为4504元。

二、计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计算当年职工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指数时,以7506元为基数。

  • 上限标准为22518元/月;

  • 下限标准为4504元/月。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ttps://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378/202509/1e513a2d-ebee-4fe3-929d-4c09fa491963.shtml


那咱们怎么查询每个月

社保缴了多少钱?

是否按时缴纳了?

也来继续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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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社保查询指南


01
线上查询


1、“潍坊社保”微信公众号在线查询


第一步:点击“办.社保”-“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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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点击“我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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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潍坊市人社官网查询网址:https://web.sdwfhrss.gov.cn/hsp/logonDialog.jsp


02
窗口查询


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潍坊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小编提醒:

进入“潍坊本地宝”

在聊天对话框回复【社保】

即可直达潍坊网上社保办理入口以及

潍坊各区县社保局地址、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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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前段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解释中提到

自9月1日起

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均无效

我们再一起来看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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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72641.html 




《解释》规定


(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用人单位规避社保缴纳、劳动者主动放弃社保等问题: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


✅常见情形:

1、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要求用人单位把社会保险费以补助的方式发放给个人。

2、劳动者为了多拿工资,要求用人单位把社会保险费以补助的方式发放给个人。


(二)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则:

1、劳动者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2、在行政机关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之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把社会保险费以补助的方式,支付给了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请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示:《解释》将于9月1日实行,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在此之前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避免承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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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_4001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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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铜板(刘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