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俗称“机动车安全统筹”的业务
近年来在全国多地悄然兴起
从业人员打着保险服务旗号
向不特定的消费者推销
因价格较低
被不少车主误认为
“更便宜的车险”
事实上,当交通事故真正发生时,车主往往遭遇理赔无门、商家失联的困境。记者调查发现,这类打着“统筹互助”旗号的产品,实则是游走于监管灰色地带的“山寨保险”,不仅无法提供可靠保障,更在全国范围内引发大量消费纠纷。
南京一车主遇到交通事故后警方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山寨”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车主无奈自己买单。
全国多地车主反映
遭遇“山寨车险”,理赔无门
广东深圳的李女士向记者反映,2024年10月,她接到一个推销电话,对方声称与知名保险公司合作,而且价格更低、保障更多。经游说,李女士通过微信向“众安车服(海南)汽车有限公司”支付2779.86元购买“保险”。今年7月,李女士倒车发生事故负全责,报险时,客服敷衍后拒接电话,最终拒赔,损失自担。
今年6月,山西太原的杨女士同样被低价吸引,花1951.35元从“众安车服(海南)汽车有限公司”购得“车险”。其车辆发生追尾事故负全责,报险后,该公司拒不赔付。最终,杨女士自掏腰包赔付其他车主近3.5万元并承担自身修车费1.2万余元。事后杨女士才注意到《机动车安全保障单》非真保单,且该公司无保险业务经营资质。
上海的何先生反映称,2024年10月,有人冒充车险续保专员通过微信推销,以2791.72元的“优惠价”诱使他购买产品。收到“众安车服(海南)汽车有限公司”的《机动车安全保障单》后,他虽察觉异样但未深究。事故发生后需赔付4.9万元维修费时,业务员失联,客服态度恶劣、挂断电话,安排的联系人仅通话一次后就失联。何先生被迫全额自付。
河北邯郸一家公司标称“众安车保(海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实际上与海南没有任何关系。受访者供图
天津津南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
案外人孙某驾驶潘某的车辆与郑某相撞,发生导致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二人均负同等责任。潘某为自己的车辆在甲公司处投保了车辆商业险,潘某得到甲公司的保险理赔后便将索赔权转让给甲公司。郑某为乙公司雇员,其驾驶的车辆为乙公司所有。
乙公司称其为车辆购买的交强险虽然已经过期,但在丙公司处购买了机动车辆安全互助统筹单,认为赔偿责任应该由丙公司承担。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请求乙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本案系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经法院审理查明:
甲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案涉车辆维修费共计九万余元且甲公司已实际理赔完毕,甲公司就该部分理赔款依法取得向乙公司代位求偿的权利。
乙公司虽提交机动车辆安全互助统筹单,用以证实事故发生时郑某驾驶的车辆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但因统筹险公司并非保险公司,其承保险种亦非法律规定的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故不予一并审理。乙公司在赔偿甲公司损失后,可另行向统筹险公司即丙公司主张理赔。
最终,判决由乙公司赔偿甲公司相应损失。
法官提醒
车辆统筹险是一种通过吸收车主或运输企业缴纳的统筹费用,形成资金池,交通事故发生后,由相关企业提供互助补偿的产品。车辆统筹险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保险产品,属于运输行业内部的行业互助行为,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主张先行赔付或强制理赔。
即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合同规则主张赔偿,也可能存在因统筹合同不规范或统筹公司跑路等原因而得不到应有赔付的情况。这也是为什么在上述案例中,车辆损失应当先由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后,再向统筹公司追偿。因此,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车辆保险时,一定要擦亮双眼,切勿“因小失大”。
多家“保险企业”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记者注意到,此类“山寨保险公司”不仅理赔难,其公司运营也问题重重。仅“众安车服(海南)汽车有限公司”一家,公开信息显示,自今年4月3日起,就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等,在上海、江苏、河北、福建、青海、宁夏、湖北等多地被车主起诉,至少涉及19起诉讼。
记者查询发现,“众安车服(海南)汽车有限公司”在2024年9月至今年8月间,四次变更在海口的注册地址(现代大厦→申亚大厦→龙华数字经济产业园→国瑞大厦→绿地城逸园)。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分别于今年4月22日、7月17日、8月8日先后3次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均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实为“皮包公司”。9月12日,记者多次拨打其负责人电话均遭拒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显示,众安车服(海南)汽车有限公司今年以来已3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国信(海南)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2月两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系最高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公司。其全资股东“辽宁万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同样是法院公示的失信“老赖”,2024年4月,辽宁省凌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自身风险高达1272条。目前,海南国寿联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中名称已被屏蔽。
此类乱象非一地独有。据公开报道及官方信息查询,四川、安徽、河北、山西、河南等地均有此类公司活跃,如众安(山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众安行汽车服务(河北)有限公司、众安易行四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阜阳众安车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等。
其中,新疆众安众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河南、四川设立的多个分公司均在成立不满一年内注销,且注销前均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等相关诉讼。
众安车服(海南)汽车有限公司向车主出具的所谓保单实为“机动车安全保障单”。受访者公供图
国家五部门:
禁止非持牌机构面向不特定车辆
开展统筹业务
公开信息显示,早在2008年、2012年,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分别对山西保监局、广东保监局关于非法经营保险业务行为性质进行复函,明确指出:“不属于企业自保,且又进行了理赔,则该行为符合商业保险的基本特征,以保险费以外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承诺履行的义务中含有保险金赔偿、给付责任或者其他类似风险保障责任的活动,认定为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行为。”
2024年12月20日,国家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交通安全统筹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24〕73号),明令禁止非持牌机构面向不特定车辆开展统筹业务,并要求清除企业名称中的“机动车统筹”“机动车安全互助”“交通安全统筹”等误导性表述。
随着监管政策的明朗与执法力度的加强,由“山寨保险”引发的全国性理赔困局,有望得到遏制。但无数已陷入其中的车主,其损失追偿之路仍显漫长。
来源:天津交通广播
编辑:张嫚芮 刘晓睿
审核:郝培杰 潘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