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可以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啦!附操作流程→

宜昌的宝子们好呀

公积金可支付物业费啦!

公积金不仅可以用来买房贷款

还可以提取支付物业费

而且线上就能操作!

快来看看吧

↓↓↓



宜昌缴纳物业管理费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01
申请条件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宜昌区域内拥有自主产权住房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02
注意事项


1、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2、缴存人家庭有多套住房的,缴存人可选定其中一套拥有自主产权住房的物业管理费办理建档提取。

3、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时间应与上次住房消费提取时间间隔一年。

4、提取方式和额度:第一次办理物业费提取的,夫妻双方应同时建立缴纳物业管理费提取档案登记。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年度或上年度缴纳物业管理费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

5、若需他人代办的,提取人应先开通个人网上业务,绑定手机号码和银行借记一类卡。若所建提取档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应提供相关材料到营业部柜面进行档案变更。


03
办理渠道


一、线上办理: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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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宜昌公积金中心(下同)


2、物业费提取操作步骤:登录公积金账户后,在业务办理页面找到“提取”—“物业费提取”并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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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阅读重要提示,确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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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相关提示逐步完善信息,完成后提交。


二、线下办理:各营业部和“住房公积金旗舰店”柜面办理。


04
所需材料(均为原件)


(一)建立档案登记所需材料

1、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

2、提取人本人的宜昌市民卡或银行借记一类卡。

3、结婚证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

4、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5、本年度或上年度物业费收据。

(二)建档后提取所需资料

提取人身份证。他人代办的另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05
办理时限、收费情况


当场办结,不收费。

咨询电话:0717-12329。


除此之外

还有宜昌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

也一起看看吧

↓↓↓


公积金可直接支付首付


PART.01
办理条件




缴存人所购房屋为宜昌市预售新建商品住房(首套或二套改善型住房)。

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账户无冻结,一年内无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类型:

①缴存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使用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②缴存人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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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网:401758552


PART.02
办理材料




1.缴存人、提取人及配偶身份证。

2.婚姻关系材料(单身,可现场签署单身声明)。

3.已登记备案的《宜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发票或购房发票。

4.《委托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

5.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缴存人使用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如户口本、履历表、独生子女证等显示购房人与提取人直系亲属关系)。


PART.03
提取额度




提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并申请住房贷款的,提取总额与住房贷款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PART.04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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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宜昌公积金中心


PART.05
办理规定




1、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公证书。

提取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审核登记之后至提取付首付款前,个人账户资金不得有异地转出、销户提取等行为。


2、若发生退房行为,开发企业可依据与购房人合同约定,单方申请撤销商品房网签合同。撤销网签合同前,须征得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

撤销网签合同30个工作日内,开发企业经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审批后无条件将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还至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由公积金中心计入提取人个人账户。

开发企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积金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其返还相应款项的住房公积金,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开发企业承担。


3、公积金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跟踪相关提取和购房交易信息,对发现的违规提取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PART.06
办理地点




提取人须在购房所在地公积金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公积金服务热线:0717-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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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泽楠(张双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