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送早产妻子就医被判无罪:到底是什么原理?

 醉驾送早产妻子就医被判无罪!春节前夕,建筑工人赵赫阳在工地宿舍和妻子小酌庆祝,不料妻子不小心滑倒,导致早产!因工友全都返乡过年,救护车也要1小时后才能抵达,情急之下,赵赫阳冒险酒驾送医。谁承想,途中便被交警拦截。
 
警方了解情况后紧急协调救护车接力救援,最终母子平安,但赵赫阳仍因醉驾被起诉。庭审中,辩护律师强调“紧急避险”的合理性,法院最终认定赵赫阳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免受刑罚。该案件,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真实案例改编。
 
1.  醉驾或可构成危险驾驶罪
首先,在没有违法阻却事由的情况下,醉驾行为或可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方式之一为醉酒驾驶。
 
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醉酒驾驶即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因此,在前述案件中,如果赵赫阳饮酒后驾驶且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前述标准,那么其行为便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
 
不过,要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仅要判断其行为是否符合构成要件,还要进一步判断行为人是否具备违法性与责任。前述案件中,赵赫阳虽确实醉驾但不构成犯罪的关键原因便是因为其具备违法阻却事由。
 
2.  醉驾为送妻子就医特定情况下可构成紧急避险
《刑法》第二十一条对紧急避险进行了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要构成紧急避险,需具备避险起因、避险时间、避险限度、补充性及避险意图五个条件。
 
避险起因指存在对合法权益的现实危险;避险时间指危险必须正在发生,已经发生且尚未结束;避险限度指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或等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且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补充性指迫不得已、别无选择,没有其他方法可保护法益;避险意图指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免受危险。
 
在前述案件中,赵赫阳怀孕妻子摔倒导致早产,其妻子、孩子的健康法益面临正在发生的现实危险;当时其工友返乡过年且呼叫救护车也太慢,赵赫阳除自己驾车送妻子就医以外确实没有其他办法;并且,赵赫阳确实是为了保护妻子及孩子的健康才出此下策,最终也并未造成严重损害。因此,赵赫阳的行为确实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饮酒不仅危害健康,还可能在关键时刻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广大网友应当理性饮酒,切勿贪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