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注意啦!
呼和浩特多家热力公司
发布停供业务办理指南
2025年-2026年度采暖期的临时停供业务
已开始办理
2025-2026年度采暖期即将到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申请办理临停的有关规定,请欲办理停供的热用户于规定时间内到所属服务网点办理申停手续,如有查询或用热相关问题需要咨询可拨打燃气热力有限公司客服热线“96177”进行咨询。
临时停供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修订)》第三十四条规定:热用户需要停止用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2025年8月1日—2025年9月15日。
停供时效:当年10月15日起,至次年4月15日止。
1.办理临时停供具备分户控制,并且达到室外分户控制要求。
2.正常供热一个采暖期以上,以防采暖系统故障错过保修期。
3.办理临时停供用户须自行清理供热设施周边障碍物,方便供热单位进行断暖处理。
4.办理临停完成后自行清空室内供热设施积水保证停供房屋内设施安全,做好防护措施,不得对相邻用户设施及共用设施的安全造成危害。
5.按照规定按时交纳热费,无历年欠费。
6.停暖后不影响邻居用户正常采暖。
1.首次办理的用户:不动产登记证 (房屋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书)复印件一份、本人办理产权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如代理人办理,需同时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次年续办的用户:本人办理产权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如代理人办理,需同时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注意:
1.如房屋户主发生变更,办理流程与首次办理临时停供流程相一致。
2.次年续办用户线上办理与首次办理临时停供流程相一致。
1.线上办理
手机微信端关注“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营收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缴费服务→供热服务→报停申请
2.线下办理
第一步:致电小区客服管家或社区、物业,了解办理资格及详情。
第二步:符合办理条件后,携带资料到所辖运营所或燃气热力供热各收费大厅办理。
第三步:工作人员审核资料通过后,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临时停暖协议,并按规定时间内向供热企业一次性缴纳或在手机端“呼和浩特市燃气热力营收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交纳全额采暖费30%的基础热费。
1.用户应对办理停暖业务的房屋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供热企业对供热管网进行断暖处理,因用户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采暖设施损坏,造成用户自身与他人财产损失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2.临时停供申请一经批准,用户在停供期间未经供热方同意不得私自恢复供热;已办理停供业务的用户若需重新用热,需办理恢复用热手续,补齐全额采暖费方可用热,
3.历年停暖次年恢复的用热的用户,请在供暖期开始前8月1—9月15日期间提出申请。
4恢复用热的用户请自行检查并开启釆暖设施正常用热。
5.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代理人携带停供材料办理。
6.申请临时停供的用户应随时配合供热公司的检查。
来源:呼和浩特燃气热力营收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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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左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