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实验中学902班汪海阳同学以优异成绩被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录取。
海航班学员从安徽省初中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实行计划单列。经体格检查、心理选拔、政治考核、文化把关4个环节,确定录取学生并签订培养协议。合肥市第十中学作为安徽省唯一一所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单位,组建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80人(男生)。
1、自然条件:初中应届毕业生,男性,年龄 14-16 周岁(2008年 8 月 31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之间出生),具有安徽省学籍和海军招飞省份户籍,符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2、政治条件:爱党爱国爱人民;立志海空飞行,献身国防事业;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同意;本人及相关亲属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
3、心理品质条件:具备正确的飞行动机、良好的认知能力、稳定的情绪特征、灵敏的应变反应、坚强的意志品质。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身高在 162-181cm 之间;体型匀称,体重在 48KG 以上(录取时未满15周岁可放宽至 46KG 以上);双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检测均在 0.8 以上(相当于“E”字表 1.0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或戴角膜塑形镜矫正,无色盲、色弱、斜视;无口吃、纹身、刺字等。
5、文化条件:学习成绩优异,预估中考成绩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要求,外语限英语,高中阶段必修教育部明确的军队招收飞行学员选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