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敦煌市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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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敦煌市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实施方案》,为高质量推进为民实事项目实施,请招聘到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各基层单位、企业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敦煌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生活补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范围

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甘肃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地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方案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判断标准。

二、人员范围

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坚决排除罔顾政策和失信单位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

1.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用人单位;

2.对招聘毕业生补贴期内,不及时办理社会保险、不及时发放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

3.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用人单位;

4.上年度或本年度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不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

5.经营管理松散,上年度或本年度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的用人单位;

6.在历年项目实施期间,违反项目管理规定且整改不到位的用人单位。

四、扶持政策

对到我市基层(企业)就业的符合条件毕业生纳入项目管理,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到新能源和化工企业就业,按照每人每月25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五、补贴申报

用人单位按月向我单位为招聘的毕业生申报生活补贴,申报生活补贴需提交:用人单位向招聘人员发放工资报酬花名册、当月考勤表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我单位负责复核日常考勤、工资报酬发放情况和社会保险缴费手续办理情况后,为符合发放条件的项目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项目人员个人生活补贴。

六、考核管理

招聘毕业生考核实行每日考勤、月度汇总、季度实地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招聘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因各种原因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招聘用人单位应在10日内向我单位报告。

七、补贴办理

招聘到符合条件人员的企业请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工作人员。

申报地址: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联 系 人:朱  玲   

联系电话:0937-5933702

来源: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