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人。他以顾命大臣、内阁首辅的身份辅佐明神宗,对明朝弊政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影响深远。张居正是个有争议的政治人物,学者们对他的争议由来已久,张居正案的定谳与反正是争议产生的关键性事件。张居正生前地位尊崇,备受神宗礼遇,刚去世时被赞誉为“鞠躬尽瘁”,不久之后,神宗对他的态度急转直下,随着张居正隐占废辽府第田土案的爆发,其本人被夺官夺谥,毁墓碎碑,后人被抄家流放,张居正被斥责为“专权乱政”的权相。其后明思宗又为其平反昭雪,复谥复荫,修复墓园,重新立碑,称赞他是治世的能臣。张居正的形象随着张居正案的定谳与反正经历了曲折变化,明朝官方对张居正的评价前后呈现出较大差异,进而影响着明朝官私史书对张居正的形象塑造和历史叙事。张居正史传文本的多元化,对清朝官修《明史》张居正形象的重新建构也产生了重要影响。以往学界对张居正明清传记文本的研究主要在比较或分类方面,笔者主要立足于考察明代政局变动对张居正形象塑造、历史评价产生的影响,阐释张居正史传形象多元化的背景和原因,以期进一步深化前人的研究。
一、赠谥立碑与张居正“太平宰相”形象之生成
隆庆初,张居正以裕王府旧臣的身份,进入内阁,参与朝政。神宗朱翊钧即位之后,张居正取代高拱成为内阁首辅,一切军政大事均由他主持裁决,担任内阁首辅十年,实行一系列改革,史称“万历新政”。张居正改革使明朝出现了“万历中兴”的繁荣局面,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加强了中央集权,延缓了明朝的衰亡。万历十年(1582),张居正去世,其政治声望达到顶峰,朝廷赐谥“文忠”,予以最高规格安葬,神宗以“鞠躬尽瘁”评价张居正,可谓最高的褒奖,身后礼遇和神宗的评价代表着官方对张居正一生功绩的高度肯定。《太师张文忠公行实》对张居正“太平宰相”形象的塑造和叙事,就是当时官方政治氛围的产物。
张居正长期担任内阁首辅并身兼帝师,生前一直深受神宗和李太后的信任和礼遇,所获封赏不断。万历元年(1573),张居正从一品俸六年考满,神宗加恩典,令支正一品俸,进中极殿大学士,荫一子中书舍人。万历二年(1574),《穆宗庄皇帝实录》修成,令张居正兼支尚书俸,荫一子中书舍人。万历四年(1576),以一品九年考绩,加特进左柱国,官一子尚宝司丞。万历九年(1581),以一品十二年秩满,神宗感念张居正“精忠大功”,加官太傅。万历十年(1582)六月,张居正去世前几日,神宗论辽东功,为其加官太师,并进官锦衣卫指挥佥事为同知。至此,张居正以内阁首辅加官太师、太傅,位列人臣之极,他也是明朝唯一生前就被授予太傅、太师的大臣。
张居正去世之后,朝廷给予的哀荣和礼遇也是最高规格的。神宗辍朝一日以示悼念,派遣司礼监太监张诚经理张居正的丧葬,“仍赐银五百两、紵丝六表里,罗纱、柴布、香烛、茶米、油钞、盐炭有差。两宫太后及中宫各赐银币如之。既而礼部以例闻,赐祭九坛,加祭七坛,遣官造葬,谥文忠,仍赠上柱国,荫一子尚宝司司丞。”又派遣京堂官和锦衣卫官员护送其灵柩归葬,差遣司礼监太监陈政护送故太师张居正母赵氏回江陵老家。张居正墓选址在江陵城东三里张家台处,严格按照明代官方葬制修建,神道两旁自南向北排列着石狮一对,石羊一对,石马一对,石象一对,石人一对,石望柱一对,皆东西相向,其后有半月形池塘。池后有石蜡台、香炉,坟前有龟趺螭首碑。中国古代官员的政治地位及待遇归根结底是由其为皇权和国家所做出的贡献决定的,神宗和内阁辅臣均对于张居正的功绩给予高度评价,张四维等云:“本官才猷卓越,勋代隆著,以先帝潜邸旧学,亲承末命,翼戴圣明,夙夜孜孜,勤诚匪懈。赞襄圣学,敷宣化理,于今十年,圣德日茂,圣治日熙……臣等伏见皇上眷注首臣,凡居正生前蒙被恩礼,悉超常格,兹其身后所有恤典,乞敕礼官,查例上请,从优颁给。”因功绩卓著,张居正生前死后所享受的朝廷礼遇都是超规格的。朱翊钧说:“朕念张先生受先帝顾命,鞠躬尽瘁,没而后已,忠劳可悯。”神宗将张居正与诸葛亮相提并论,称赞他勤劳忠诚至死方休,给予极高的评价。神宗和臣僚对张居正的高度评价也是其获赠“文忠”谥号的原因,谥号代表着朝廷对大臣一生品行和功绩的盖棺论定,是从国家礼制层面对官员一生的总结和评价,“文忠”在明代属于最高级别的美谥之一,重点褒扬被谥官员的文治和忠诚,有明一代只有杨廷和、张璁、张居正等少数首辅获此谥号,从谥法角度,也可以看出官方对张居正功劳的高度认可。
《太师张文忠公行实》就是在官方隆重礼葬张居正的政治背景之下,由其子张敬修等人编撰而成的,《行实》撰成于张居正灵柩回归老家江陵之前,即万历十年(1582)七月,是张居正的最早传记。明代重要官员去世之后,他的子孙都会撰写其生平行状交付史馆,以备官方撰写墓志或纂修国史使用,其材料多采自诰谕奏疏等官方文书,行状对传主的评价必须符合官方的立场和意志,交付史馆的行状一般应该经过官方的审核,明代重要官员的行状虽然由子孙撰写,但是具有明确的官方性质。依据官方给予的礼遇和神宗的评价,《太师张文忠公行实》从品德、才干、功绩等方面对张居正的生平事迹详加叙述,将其成塑造一个完美无缺的“太平宰相”形象。
首先,通过天人感应叙事,捏造祥征瑞应,证明张居正是天降贤相。张居正的母亲怀孕时,“赵夫人尝夜见室中有火光,光上照天。顷之,一青衣童子约五六岁,冉冉自天而下,绕床左右,遂娠有身。”怀孕十二个月,张居正出生,出生前夕,其祖父、父亲均有异梦,“因名太师白圭,应月精之瑞。”嘉靖十五年(1536),十二岁的白圭参加童试,“时大司徒李公士翱为郡太守,先一夕,梦上帝剖符封识玉玺,令授一童子。明日,进所取士庭下,太师名在第一。”因异梦荆州知府李士翱非常喜爱白圭,给他改名为居正。说到张居正与神宗的第一次正式见面,“先是,上在东宫,尝昼寝,梦一美髯大臣在侧,若将有所陈见。上寤异之,以问内侍。内侍对曰:‘殿下他日当有太平宰相,如其人。’及见太师平台,长身玉立,髭髯修美,上记忆梦中事,语内侍曰:‘此即朕梦中所见者乎!’”借神宗之口确立了张居正“太平宰相”的形象,奠定了《行实》的叙事基调。
其次,着重突出张居正忠良的品德和淡泊名利的实干精神。《行实》多次借神宗之口褒奖张居正是忠臣,初次见面即称:“先生为父皇陵寝辛苦,受热,已追述先帝凭几未命,称先生忠臣。”万历二年(1574),辽东大捷,手诏敕谕:“朕以幼冲嗣位,赖先生匡弼,四方治安,九边宁静。我祖宗列圣亦鉴知先生之功,就加显爵亦不为过。乃屡辞恩命,惟一诚辅国,自古忠臣如先生者罕。”万历四年(1576),以九年考绩获神宗褒奖:“先生亲受先帝遗嘱,辅朕冲年。今四海升平,四夷宾服,实赖先生匡弼。精忠大勋,朕言不能述,官不能酬,惟我祖宗列圣必垂鉴知,阴佑先生子孙,世世与国咸休也。”万历五年(1577),张居正的父亲去世,神宗手谕安抚:“天降先生,非寻常者比。亲承先帝付托,辅朕冲幼,社稷奠安,天下太平,莫大之忠,自古罕有,先生父灵必是欢妥。今宜以朕为念,勉抑哀情,以成大孝。朕幸甚,天下幸甚。”万历六年(1578),“又特颁‘帝赉忠良’银记一,凡军国大事,或有阙失,令具实以闻。”除了突出张居正精诚忠君的品德,《行实》还将张居正塑造成一位淡泊名利的实干家。“太师处性淡泊,遇事有执持。外庄而内平,无所矫饰。事求当诸理,不拘文牵俗。居常慕子房、邺侯之为人,贵在实造,不为文言虚辞。”将张居正与汉朝张良、唐朝李泌相类比,彰显其淡泊名利。“自登仕籍,伉厉守高,不植党舆。暨入政府,调剂宇内,遂杜绝私门,戒阍者无敢通一刺为人造请。”表彰张居正处事公正,杜绝私门。“且太师道虽直方,中实恻怛。少读《春秋传》,嘅然曰:‘古称政之所予,在顺民心,有以咈为顺者,子产也。吾殆类是乎!’其论治,欲儆官邪,齐民萌,不专姑息,有救世之思。”借张居正之口,将其与子产相类比,突出他勇于任事,不怕得罪人的实干精神。忠诚、低调、公正、务实,这是《行实》极力刻画的张居正的人格特点。
最后,详细总结了张居正为朝廷作出的功绩。指出张居正改革,“大约以正纪纲、审命令、厚风俗、兴吏治、阜民财、充国计、振武功、讫文教为指。”评价张居正整顿吏治的功绩时说:“众贤辐辏,仕路廓清,即虞廷师师,周士济济,不啻过矣。”这样评价其治理武将的成效:“以故将士感泣,皆引弓备胡,无不愿居前,得一当匈奴先死。”评论其财政改革时说:“以故嘉靖之季,太仓所储无一年之蓄,今公府庾廪,委粟红贯朽,足支九年。犹得以其嬴(当作赢)余数十百钜万,征伐四夷、治漕,可谓至饶给矣。”评论张居正时期的社会治安时说:“以故幅员万里,皆重垣密树,如长虵委蛇,覆荫中路,警夜捕昼,巡徼江海。凡山行蹈橇,水行载舟者,皆万里不持寸兵,有道不拾遗之风矣。”因为张居正为国家和百姓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生前死后颇受百姓爱戴,“乃太师生时,俺答安国亨等,即为太师置像,旦暮尸祝。公今其无禄即世,鸿生钜儒多称引记功宗以功作元祀,一篇之中,三致意焉,下至武夫健卒,田畯红女,闻有垂涕者。其所遭遇,岂不逾于子产哉!”《行实》甚至认为,百姓对张居正的怀念超过了子产去世时所享受的待遇。
毫无疑问,《行实》对张居正生平事迹的记载和评价不乏溢美之词,也回避了其政治生涯中的争议之处,例如,推行新政时余懋学、傅应祯、刘台等人对他的弹劾,因父丧夺情复起时吴中行、赵用贤、艾穆、沈思孝等人对他的指责,但是这样的叙事得到了官方的默许。
二、夺谥碎碑与张居正“专权乱政”形象的塑造
张居正去世后不久,神宗朱翊钧为了维护皇权至上的政治体统,掌握权柄,乾纲独断,开始着手打击以冯保、张居正为首的政治势力,发动了一系列的政治要案,最终张居正被夺官夺谥,毁墓碎碑,抄没家产。随着政治上的倒台,朝廷给予的礼遇被彻底剥夺,官方对张居正的评价也出现了颠覆性的反转,神宗斥责张居正“专权乱政、妄上负恩”,张居正的形象也跌至谷底。王世贞《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所塑造的张居正形象受神宗的影响颇大,张居正“专权乱政”的叙事由此形成。
万历十年(1582)十二月,在神宗和首辅张四维的暗中支持下,江西道御史李植上疏,指名道姓地弹劾冯保十二宗罪,冯保被发送南京孝陵养老,其家产被抄没入官。与冯保交好的工部尚书曾省吾被弹劾致仕,吏部尚书梁梦龙被罢免,吏部侍郎王篆被迫停职。冯保倒台后,言官们很快将矛头指向张居正。陕西道御史杨四知率先上疏《论故太师张居正十四罪》,指责其“贪滥僭奢,招权树党,忘亲欺君,蔽主殃民”。神宗立即批示:“朕虚心委任,宠待甚隆,不思尽忠报国,顾乃怙宠行私,殊负恩眷。念系皇考付托,侍朕冲龄,有十年辅理之功。今已殁,姑贷不究,以全始终。”虽然神宗对张居正的态度是“姑贷不究”,但是对于他的亲信则严惩不贷,庞清、冯昕、游七等人被锦衣卫捉拿送镇抚司严加审讯。其后,言官们进一步发动攻势,“追言往事”,清除张居正的影响。万历十一年(1583)正月,工科给事中唐尧卿奏疏,“内党已去,外党犹未尽去”“平日往来群奸之门者速自省改”。南京刑科给事中阮子孝上疏弹劾张居正的三个儿子敬修、嗣修、懋修“滥登科第”,神宗随即下旨将他们全部革斥为民。三月,神宗下诏:“命夺张居正上柱国、太师兼太子太师,伊子锦衣卫指挥张简修为民。”八月,“追夺故相张居正谥。”至此,张居正生前死后所享受的礼遇哀荣被削除殆尽,其风评声望饱受打击。
更让张居正形象雪上加霜的是其隐占废辽府第田土案的爆发。万历十一年(1583)九月,云南道试御史羊可立“奏言已故大学士张居正隐占废辽府第田土,乞严行查勘,上命抚按查勘具奏。”万历十二年(1584)四月,辽庄王府次妃王氏“奏张居正谋陷亲王,强占钦赐祖寝,霸夺产业,势侵金宝。”神宗对张居正涉嫌侵占王府家产案态度强硬,曾指示左都御史赵锦说:“张居正负朕恩眷,蔑法恣情,至侵占王府坟地产业,岂可姑息。”神宗命令司礼监太监张诚、刑部侍郎丘橓、左给事中杨廷相、锦衣卫都指挥曹应魁等人前往查封张家财产。八月,都察院等衙门奉旨宣布查抄结果:“张居正诬蔑亲藩,侵夺王坟府第,钳制言官,蔽塞朕聪,专权乱政,罔上负恩,谋国不忠,本当斮棺戮尸,念效劳有年,姑免尽法,伊属居易、嗣修、顺书都永戍烟瘴。”神宗念及旧情没有将张居正斮棺戮尸,但其大学士、吏部尚书的官职被全部削去,“原给诰命及特降谕札都追缴,石兽等物并应拆,牌坊变价解京”,张居正被彻底削职为民,沦为罪人。张居正的长子张敬修因为忍受不了追索财产的折磨,自缢身亡。
神宗对张居正的最终评价是“蔽塞朕聪,专权乱政,罔上负恩,谋国不忠”,张居正的“专权乱政”的权臣形象也由此确立。王世贞《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成书于万历十八年(1590)前后,该书对张居正的形象塑造和评价显然受到时局的影响,基本上与官方保持了一致。《首辅传》这样评价张居正:“居正,申、商之余习也,尚能以法劫持天下,器满而骄,群小激之,虎负不可下,鱼烂不复顾,寒暑移易,日月亏蔽,没身之后,名秽家灭。善乎!夫子之言:‘虽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张居正曾以子产自况,而王世贞将之比拟为申不害、商鞅之流的法家,贬斥之意颇为明显。王世贞认为张居正虽然十分有才能,却骄横弄权,最终身败名裂,乃是咎由自取。
《首辅传》对张居正专权乱政的事迹颇有揭露。在王世贞看来,张居正的官场生涯充满着勾心斗角,互相倾轧。他胸有城府,心机深沉,政治手腕高明,十分善于周旋于各个政治势力之间。他能够得到权臣严嵩、徐阶、高拱的信任和赏识,又与司礼监太监李芳、冯保交好。张居正曾与高拱联合起来共同对付其他阁臣,“而同列李春芳、陈以勤、赵贞吉、殷士儋之见逐,虽发之自高拱,而其机皆出居正。”之后又与冯保共谋罢黜高拱。张居正担任首辅之后,内廷倚靠李太后、冯保,外朝结党营私,得以把控朝政。《首辅传》详述了张居正利用权术拉拢和打压其他官员的细节,包括张四维、申时行、吕调阳、刘台、潘晟、徐学谟、王之诰、李幼孜、殷正茂、王篆、曾省吾、梁梦龙、王国光、高启愚等人与张居正的交往经过,其中既有张居正的同僚、下级,也有亲家、门生。因为惧怕张居正的政治手腕,“于是六曹咸倾心事居正,虽对妻子床笫,无不称居正贤者。”《首辅传》详述了张居正父亲张文明去世后,张居正“夺情起复”的内幕,指出神宗刚开始并无意挽留张居正,“乃阳上书请乞守制,而露意冯保,使固留之”,以此来揭露和批评张居正贪恋权位,不守孝道。《首辅传》还不厌其烦地记载了张居正归葬和还朝期间,各路官员对张居正超越礼制的接待和慰问,以此来反映张居正显赫的权势。王世贞对张居正专权乱政事迹的揭露有助于我们了解万历时期复杂的官僚政治生态,但是王氏的记载显然也存在有意抹黑、夸大之处,其中大部分内容应该属于官员之间正常的交往和矛盾,根本上升不到专权乱政、威胁皇权的程度,从万历时期政治的发展趋势来看,张居正所领导的官僚集团总体上推动了新政的落实,张居正对权力掌控不能一概否定。
《首辅传》也在刻意贬低张居正的品行人格,对其进行丑化。“居正天资刻薄,好申韩法,以智术驭下,而士大夫之憸黠者,争欲投其意。”说张居正天性刻薄,气量狭小,喜欢以权谋控制官员。“居正事取独断,亦不复谘访。”指责张居正为人独断专横,不听取别人的意见。“居正性整洁,好鲜丽,日必易一衣,冰纨霞绮,尚方所不逮。”意指张居正生活奢侈,不节俭。“世宗朝士大夫之言祥瑞者,居正颦额而丑之。其秉政乃独好饰祥瑞,以上下两蛊媚。言及灾异,则怒而见辞色。于是一切为蒙蔽。”斥责张居正喜好祥瑞,利用祥瑞蒙蔽神宗。“戚继光者,亦东南良将也。既移镇蓟门,多挟南兵从,而北人嫉之。继光惧,而是时兵部尚书谭纶,与继光以财通,纶善御女术,颇用干居正。居正试之验,则益厚纶以示宠。继光乃时时购千金姬进之居正,且他所摹画,多得居正意,以是事与之搉。诸督抚大臣,惟继光所择,欲为不利继光者即为之徙去之。而成梁与二广之赂亦接踵至,居正不能却也。”声称张居正喜欢接受属下的贿赂,戚继光、谭纶、李成梁等武将都曾给张居正贡献财货和美姬。“其始士大夫之谀以伊、周,渐谓为常谈,不能得居正色,则进为五臣,又有以稷、契、皋陶不为重,则直进之舜、禹,而居正亦恬然不以为骇怪。”批评张居正好虚名,喜欢接受属下的阿谀奉承,将之与圣贤相提并论。通读《首辅传》可以发现,王世贞在全篇众多细节处有意攻击和贬低张居正。
值得注意的是,《首辅传》虽然对张居正新政的一些具体问题多有批评,但对其治理国家的能力和成效基本上是认可的。例如,批评张居正裁汰冗官、精简生员的弊端,“省冗官,则郎署多长僚,而待补者累累,无罪而褫禄矣。清庠序,则大邑之挟经就试者千余人,而获隶学官者仅百之一,贫书生改业而贾矣。”例如,批评张居正对待盗贼手段严酷,“例盗边海钱米盈数,皆斩首示众,然往往取长系,不能完,至瘐死。居正独亟斩之,而追捕其家属,文吏不习见祖宗制,创闻以为骇。”例如,论及张居正对江南征赋,“以是选择大吏精悍者,严行督责,赋以时起,而民不胜菙朴,则相率而归怨居正。国家日益以富,闾阎日益以贫,然功与罪实相当。”认为强行征赋虽然充实了国库,但让普通百姓变得更加贫困。王世贞对张居正的批评主要集中在行事苛刻、执法严厉方面,总体上对张居正改革还是持积极态度,“居正之为政,大约以尊主权,课吏实,信赏罚,一号令,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毕竟张居正改革的成效已经深刻地影响着明朝的现实政治,他的功绩是无法彻底否定的。
王世贞与张居正生活在同一时代,曾与张居正有过密切的交往,他对当时的政治斗争和官场生态非常了解,他撰写的《张居正传》展示了更为丰富的历史场景和细节,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但是他对张居正的形象塑造和历史评价都过于贬低,他认为张居正的罪过远远大于功劳,总体上持负面看法。清代学者汪由敦曾批评说:“江陵传自是神宗朝第一大传……弇州笔逞才使气,抑扬轩轾之间往往过情,平心观之自见,且私书不妨装点,而乃据为信史。”王世贞贬低和丑化张居正的原因有二:其一,王世贞与张居正最终交恶,对其有私人恩怨;其二,张居正被神宗彻底清算,官方以罪人视之,可以肆意丑化。两者叠加,促成《首辅传》文本的形成。《首辅传》广为流传,万历时期修国史,焦竑取材于王世贞《张居正传》,将其收录在《国朝献征录》中,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昭雪复碑与张居正“经济之才”形象的重塑
万历后期,明朝内部社会矛盾尖锐,辽东地区又面临后金政权的压力,国难思良相,朝野开始发起为张居正昭雪的动议,神宗虽然不置可否,但是经过泰昌、天启、崇祯三朝的持续推动,张居正最终被复官复谥,彻底恢复应有的哀荣和礼遇。虽然张居正案被彻底反正,但是其“太平宰相”的完美形象再也无法恢复,为了维护神宗的尊严和体面,《神宗实录》在保留了部分“威权震主”叙事的情况下,试图将张居正塑造成勇于任事的“能相”形象,总体评价功大于过。
神宗对张居正的打击和清算虽然在政治上取得了一时的胜利,神宗也有控制官方话语权的优势,但是他对张居正的贬低和丑化无法获得所有人的认可。随着时间推移,政治氛围的松动,万历后期,开始有官员对张家遭遇表示同情,发出不同的声音。万历三十九年(1611),张居正长子张敬修之妻高氏独力抚养遗孤,受到了官方旌表,“孤甫五岁,高抚之成立,凡二十七年而终。万历辛亥,直指以事闻,诏建坊旌表。”万历四十年(1612),张嗣修、张懋修替父亲辑录《张太岳集》,得到了在朝或致仕官员的支持,文渊阁大学士沈鲤、刑部侍郎吕坤、工部尚书丁宾等正三品以上官员为《张太岳集》作序、作文。万历四十一年(1613),江陵知县石应嵩修葺张居正坟茔,并树碑铭记张居正生前功绩。足见朝野舆论对张居正的同情与追思。
万历四十八年(1620),户科给事中官应震上疏《为救时旧相论定多年仰祈昭雪沉冤以慰忠魂以开相业》,乞求神宗为张居正翻案昭雪,恢复名誉、哀荣,其疏曰:
居正立朝,总之功在国家,过在身家,先臣海瑞评其“工于谋国,拙于谋身”,确为定案,身家之过,身家受之,不为不惨;国家之功,国家受之,皇上独无深念乎?成季之勋,宣孟之忠,犹当十年宥之,况居正身殉社稷,忠勋历乃尔耶?惟皇上念盖帷之遗,全君臣之义,敕下廷议,将居正谥赠祭茔,一一复还,仍谕各衙门万历十年以前所颁诏令,所行事宜渐次申饬修举,庶雷霆雨露总是天恩,而碎碑立碑咸归圣德矣。方今救时无如论相,而论相无如救时之相,除新卜二臣之外,在野在朝宇无一二能继居正之志者,总之,不拘资序,不问方隅,不论内外,博采而精择之,是在今日矣。
他在奏疏中称赞了张居正辅政时期的官员任用与考核、赋税制度、军事边防、北方俺答与西南抗衡等革新措施,认为收效显著,也对万历末年纪纲凌驰、边陲蠢动、土地兼并、财政入不敷出等现状进行了批评。严酷的现实需要张居正这样的救时之相,这也是官应震请求为张居正翻案的初衷。神宗为张居正翻案意味着自我否定,自然不会同意,该奏疏被神宗留中,不予批复。
明光宗朱常洛即位之后,其《登极诏》开始回应为张居正昭雪一事:“故辅张居正旧以专恣蒙谴,近闻其初年曾着勤劳,该部酌量复其一官,其子存者准令冠带闲住。”月余后光宗驾崩,“复一官”后续不明。熹宗继位之后,张懋修于泰昌元年(1620)十一月上京为父诉冤,“故辅张居正子懋修陈乞昭雪,下所司知之”。
万历时期的东林党人对张居正多持批评立场,天启初的东林党人对待张居正的态度发生了转变。曾被张居正贬黜的邹元标不计前嫌,以“复江陵谥为首务”。孙承宗任左庶子充熹宗日讲官,一日讲罢后,宦官王安对内阁刘一燝、韩爌说:“二公肯做张江陵,我不难做冯司礼。”孙承宗听到后对王安说:“时政废驰,此言诚救时之药。”这一对话体现出天启初东林党人对张居正改革的认可,此时的张居正已经成为官员们的榜样。天启二年(1622)五月,楚地官员陈大道等为张居正讼枉,认为神宗对于张居正案过于严苛,应给予反正。熹宗下旨:“所奏具见公论,准复原职,予祭葬。文忠谥已追夺,着改。相应行房屋未变价者准给子孙奉祠居住。”这次反正仅对张居正官职及部分房产进行不同程度的复还,没有恢复张居正的谥号、荫叙、诰命等荣誉,“楚人犹不满于改谥,则乡曲私情非公论也”。随后,东林党人梅之焕联合在京楚官上疏《为张相公议谥揭》,请求朝廷尽快为张居正议谥,碍于维护神宗的尊严,首辅叶向高等认为此番反正程度合情合理,没有同意。
思宗朱由检即位之后,启用东林党人韩爌担任首辅。崇祯二年(1629)五月,有着楚地出身与东林党人身份的礼部左侍郎罗喻义奏请为张居正恢复荫叙,思宗下旨:“旧辅张居正相皇祖十年,肩承劳怨,力振纪纲,饬举废多,有功可纪。虽以夺情及后蒙议,过不掩功,委当垂恤,所请荫赠,所司看议以闻。”有司很快给出意见,“诏复故官,予祭葬”。十二月,思宗下旨:“荫嫡孙綮珩中书舍人。”崇祯三年(1630)三月,“故辅张居正准复二荫并给还原追诰命。”十二月,“故大学士张居正原荫尚宝司丞张允修,降授中书舍人。”至此,“论大定,海内思其功,上亦深念之,凡诰赠及谥俱给还如故”。张居正的谥号与四代诰命及子孙荫叙一一复还,张居正案得以彻底昭雪。
明廷虽然完全恢复了张居正的名誉、官职和礼遇,但是对张居正的评价并未完全恢复,张居正刚刚去世时,神宗对他的评价是“鞠躬尽瘁”“忠劳可悯”,可谓完美忠臣,思宗给予的评价则是“功大于过”,并不避讳他“夺情”以及隐占废辽王府田土的错误。《神宗实录》纂成于崇祯三年(1630)十月,与张居正彻底昭雪的时间大体相当,其中对张居正的评价颇能反映思宗的立场,这也是明代官方对张居正的最终定论。《明神宗实录》对张居正的评价主要集中在两处,其一,在张居正去世时:
受顾命于主少国疑之际,遂去首辅,手揽大政,劝上力守祖宗法度,上亦悉心听纳。十年内海肃清,四夷詟服,太仓粟可支数年,冏寺积金钱至四百余万。成君德,抑近幸,严考成,综名实,清邮传,核地亩,洵经济之才也。使其开诚布公,容贤逮佞,持止足之戒,惇宽大之风,虽古贤相何以加焉!惜其褊衷多忌,小器易盈,箝制言官,倚信佞幸,方其怙宠夺情时本根已断矣。威权震主,祸萌骖乘。何怪乎身死未几,而戮辱随之也。”
其二,在其被抄家后:
夫居正以长驾远驭之才,当主少国疑之际,卒能不顾诽誉,独揽大权,综核吏治,厘剔奸弊,十年来民安其业,吏称其职,虽古贤相,何以加?惜其褊衷多忌,小器易盈,怙宠夺情,本根已断,卒之身死名戮,祸至丧家。若其才其功,则固卓乎不可及矣。
由上可知,史官们对张居正的才能特别推崇,称他是“经济之才”“长驾远驭之才”;对张居正的功绩十分认可,称赞他主政期间内海肃清,人民安居乐业;对张居正勇于任事的担当非常钦佩,赞扬他能够在主少国疑之际,挺身而出。就才能和功绩而言,张居正可以与古代贤相相提并论。与此同时,史官们也毫不留情地指出张居正的性格缺点和过错,批评他气量狭小,威权震主,指责他钳制言官,信任亲信,认为张居正身死丧家也是咎由自取。官方对张居正的指责显然还是有些夸大其词,在替神宗回护。张居正辅政十年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李太后和神宗的支持下进行的,神宗对张居正的封赏恩赐不绝于书,张居正谦让推辞之词也不绝于书,君臣关系极为融洽,这样的人怎么会威权震主呢?显然应该是神宗的问题。神宗亲政后,正值青春叛逆期,为了树立自己权威,不惜拿自己的老师祭旗,《明实录》对张居正的指责,恰恰在掩盖神宗的刻薄寡恩。
相比于《神宗实录》依然保留对张居正的尖锐批评,楚籍学者对张居正的评价更为积极和正面,一方面因为张居正是楚人,另一方面因为楚籍官员受牵连者较多,替张居正昭雪也是在为自己翻案,表彰张居正也是在抬高自己。例如,周圣楷《楚宝》中的《张居正传》,很多材料取自《太师张文忠公行实》,基本上按照“太平宰相”的形象塑造张居正,叙述张居正的人品和所作所为多为褒扬之词,只是在涉及“夺情”和“废辽王狱”时略有微词。在明廷为张居正昭雪的背景之下,私家史书与官方史书在塑造张居正形象以及评价其事迹时还是存在着一些不同之处。
四、清朝官修《明史》对张居正形象的重新建构
由上可知,随着政局变化,明代官方对张居正的评价也几经波折。受此影响,明清之际的官私史书对张居正的形象建构和评论也是不同的和多元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其一,以张居正为“太平宰相”或“良相”,认为其在品德、才能、功绩方面都很完美,代表的史传有张敬修《太师张文忠公行实》、周圣楷《楚宝》、胡维霖《张文忠公居正传》;其二,以张居正为“专权乱政”的权相,不忠不孝,品德败坏,罪大于功,代表的史传有王世贞《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张岱《石匮书》、傅维鳞《明书》、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其三,以张居正为有“经济之才”的能相,功大于过,才干功绩突出,品德上也有明显的缺点,代表的史传有《神宗实录》、谈迁《国榷》、査继佐《罪惟录》。史家主流的看法还是持否定态度,受王世贞影响颇深。明清之际史书关于张居正的多元评价与叙事对清代官方《明史》纂修产生了重要影响,史官们对张居正的看法和评价也经历了一个明显的转变,从大节全失的罪臣到功大于过的能臣。
万斯同曾亲自执笔撰写过《张居正传》,对张居正的评价是罪大于功。他曾作《书张居正传后》,罗列了张居正二十四条罪状。其中有指责其逾礼的,如“父死不奔丧”“与亲王抗礼”“衰麻之中蟒服巡城”“自称为宰相”“两宫并尊乱妻妾之制”“穆宗附庙神主不由中门”;有指责其擅权乱政的,如“谪削忠谏之臣”“废锢天下名贤”“引用天下凶邪”“杀戮天下名士”“首逐顾命元老”“考成使吏治大坏”“以私憾致侍郎洪朝选于死”“禁天下报灾异”“几杀顾命大臣”“决囚勒为定额”;有指责其结党营私的,如“交结近侍冯保”“用游棍徐爵为锦衣”“任用顽钝无耻之徒布满高位使朝廷无一正人”;有指责其以权谋私的,如“据王府为私邸”“曳白之子皆登上第”“纵家奴游七干预公务”。就二十四条罪状而言,万斯同受王世贞的影响极大,他对张居正的厌恶之情甚至超过了王世贞。这些罪状大都体现在他撰写的《张居正传》之中,最后他这样评价张居正:“张居正生平事业皆由冯保,保得罪而居正随之矣。况于凌上无礼,忘亲非孝,大节既失,余何足观?”万斯同对张居正的评价重道德而轻事功,对丑化张居正的一些史事不加辨证,他的看法存在着极大的偏见。
王鸿绪意识到万斯同的偏激之处,在撰写《张居正传》时,基本上删去了万斯同所列张居正罪状,并详细记载了张居正案昭雪反正的过程,文中引用了尚书李日宣等人对张居正的评价:“故辅居正,受遗辅政,事皇祖者十年,肩劳任怨,举废饬弛,弼成万历初年之治。其时中外乂安,海内殷阜,纪纲法度莫不修明,功在社稷,未可诬也。惟是专尚刻核,昧宠利居之戒,殃及身后,覆宗陨嗣,有足念者。然统论一生功罪,不可谓非国家任事之臣。”王鸿绪《明史稿》没有论赞,但是他专门收录这段话,表明也赞同李日宣的说法。由此可见,王鸿绪对张居正的评价是比较积极的,基本上与《神宗实录》一致,但是因为他的史料主要取自于王世贞的《首辅传》,很多史事没有考订,史官汪由敦对此进行了批评:“而论江陵传,自是神宗朝第一大传,而王稿竟就史料《首辅传》删节成文,其中描写热闹处皆弇州笔。”
殿本《明史·张居正传》对张居正的评价采取了功大于过的立场:“张居正通识时变,勇于任事,神宗初政,起衰振隳,不可谓非干济才。而威柄之操,几于震主,卒致祸发身后。书曰‘臣罔以宠利居成功’,可弗戒哉!”既认可张居正的才干和功劳,说他勇于任事,又批评他权力欲太盛,威权震主,基本立场与《神宗实录》类似。但其叙事受王世贞《首辅传》影响很大,删去了一些过分贬抑之词,保留了基本的叙事框架。
明清史传中张居正形象的变化充分说明了历史人物评价和叙事的复杂性。中国古代王朝对官员很早就形成一套成熟的考核和评价机制,这套制度决定着本朝重要政治人物评价,也深刻地影响着官私史书对本朝政治人物的形象塑造、历史评价和历史叙事。以明代为例,相关考核机构如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吏部考功司,会从操守、政绩、才能等方面定期对官员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奖惩。奖惩的结果最终会体现在官员的官职、品级、勋爵、荫叙等相关待遇上,享受的礼遇越高意味着其为朝廷做出的贡献越大,朝廷对他的评价越高。高级官员去世后,朝廷还会通过抚恤制度,对其功绩予以追认与褒奖,体现“生荣死哀”的传统政治伦理,主要包括追赠、议谥、荫补等内容,其中议谥环节象征着朝廷对其生平的盖棺论定,谥号的内涵决定着国史对其形象的设定和评价,国史对官员的叙事框架主要集中于其官场生涯的重要时刻和重要事件,评价标准主要在品德、才能、功绩等方面。朝廷评价即国史评价,国史对官员的评价很大程度与其最后的政治地位、礼遇、哀荣分不开。因而,中国古代政治人物的传记从本质上来讲就是朝廷认定的官场履历表,只不过历史细节更生动丰富一些。政局稳定时,朝廷对官员的评价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国史叙事也相对稳定,每当政局动荡或政治斗争频发时,重要人物政治地位的暴起暴落必然引发官私史书相关叙事的变化,张居正身后形象和评价的多元化深受明代政局变动的影响。那么到底该如何评价张居正呢?笔者认为,首先应该从历史功绩角度对其进行评价,张居正改革强化了中央集权,大大延缓了明王朝的衰亡,历史功绩巨大;其次,从个人才能角度来看,张居正勇于任事,才能卓越,“长驾远驭”之才可为确论;最后,从封建伦理道德角度来看,张居正并无不忠,在世之时君臣关系融洽,史官说他威权震主乃夸张之词,实质上是为了维护神宗的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