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AI · 律师处罚为啥撤销了?
2024年11月12日,律师邓庆高代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福建晋江市人民法院青阳法院休庭期间,律师邓庆高遭案件对方当事人的母亲吴某扇耳光。
律师本能还手后,双方发生轻微肢体冲突。随后双方报警处理。
2025年1月,律师因个人行为反被晋江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3日及罚款500元。因警方认定邓庆高系故意殴打他人,而女方的行为公安机关在处罚决定中描述为“中指在脸上比划”。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女方故意使用中指对邓庆高进行侮辱,邓庆高还手扇打女方脸部一下,女方的行为构成侮辱,而邓庆高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
因此对邓庆高作出行政拘留3天,罚款500元的处罚,而对女方仅作罚款500元处罚。
律师邓庆高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并向晋江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处罚,未获支持。
事发前后,厦门市律师协会曾分别向案发地晋江市公安机关司法局发函,建议不处罚律师邓庆高。
但警方以结果已认定为殴打行为为由驳回了该建议。
之后,邓庆高将晋江市公安局、晋江市政府分别起诉至法院。
2025年5月28日,两案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合并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
后经自媒体和新闻媒体报道该事件引发广泛热议。
2025年7月4日,新黄河记者从邓庆高处获悉,晋江市公安局已发文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理由是案件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且违法行为人违法情节特别轻微。
该事件终于结束,因律师邓庆高没有实际受到行政拘留,所以他不会收到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