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法评 | 制止违法岂能瞻前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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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违法岂能瞻前顾后

□ 未 名

前不久,一位女“骑士”在社交平台发了一段视频,称在高速上被“私家车”逼停,引起了网友的关注。海南省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随即通报了相关情况,原来,开私家车的是民警,于返岗途中处置了一起交通违法行为。真相大白后,绝大多数网友对民警表示理解和支持。

不过,争议并没有立即停止。摩托车驾驶员是否违法?非工作时间的民警是否有权处置?释法说理还要更进一步。海南省全省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在高速入口张贴有禁摩标志,不管是不是误入,该驾驶员的闯禁都是明白无误的违法行为。民警的处置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是因为犯罪和违法是不分白天黑夜,也不分上班或下班,所以为了尽最大可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也规定人民警察全天候履行职责。为此,全国民警每年都要冒着更大的风险,在休息时“顺手”挽救几个人的生命、制止几起违法犯罪行为、擒几个犯罪嫌疑人……他们这样做不单单是因为法律的规定,更多的是出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

这件事被当事人以“环海南岛摩旅误入高速被私家车逼停”为标题,制作成视频发在网上,引起误读,可能更多是宣泄对海南高速禁摩的不满情绪。关于地方禁摩是否符合上位法的问题,很多法院都给出了明确答案。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速度受到限制,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在任何高速公路上任意通行。高速公路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了禁止摩托车驶入的标志,且该标志并未被交通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理,摩托车驾驶员就必须遵守这一规定。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依法处置摩托闯禁的民警和公安机关的通报都为当事人和网友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一面是民警理直气壮地依法处置违法,另一面是公安机关耐心细致地普法教育,这样生动的普法必然能让人们认识法、理解法、践行法,进而与心相通、与情共鸣,在潜移默化中凝结法治信仰。只有人人信法奉法,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给参与这堂法治公开课的每一个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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