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毕业
不少学生为了找实习、兼职
会加入相关的群聊
而群里的一条消息
让人眼前一亮
“日结3500元至7000元……”
如此高薪,门槛却低
哪有这样的好事?
觉得不对劲,但没有深究
宋一明是“00后”,河北人。2023年初,临近大学毕业的宋一明留意着各种实习、兼职的招聘信息,希望积累经验,为步入社会做准备。
2023年3月中旬,宋一明在一个实习、兼职微信群中看到了这样一条消息,“日结3500元至7000元,公司直营,要求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银行等一系列银行卡”。
这条招聘信息提到的高额报酬,让宋一明对这份工作心生期待。他觉得利用大四的空余时间找份工作做,既能积累社会经验,还能赚点零花钱,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怀着这样的想法,宋一明主动添加了发布信息的人为好友。
在宋一明向对方询问具体工作内容时,对方介绍道:“我们公司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业务主要是代人从海南的免税店购物,但是每个人的免税额度有限,我们需要用到你的免税额度。如果你想加入我们,就去银行预约一下,我们就可以使用你的免税额度了。”
宋一明听到对方说“去银行预约”,就觉得“既然都去银行了,肯定比较靠谱”,于是决定从事此份工作。
宋一明还将这一招聘信息分享给了他的舍友张英旭和万晓新。听宋一明介绍了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待遇后,张英旭和万晓新都心动了。
2023年3月28日,宋一明、张英旭和万晓新一行三人从大学所在地三亚市出发前往海口市。到达海口后,接站的人让他们上了一辆黑色轿车,并将他们带到了一家酒店。下车前对方表示,三人需要将银行卡和身份证交给他们。
这时,三人心里隐约觉得不太对劲,但也没有深究,还是按照对方的要求上交了身份证和银行卡。之后,对方给了他们600元,说是他们用来住宿和吃饭的钱。
稀里糊涂成了洗钱“工具人”
2023年3月29日,三人一早就被通知开工。宋一明和张英旭一起上了对方的黑色轿车,而万晓新则上了对方的另外一辆白色SUV轿车。
上车后,宋一明和张英旭很快发现,包括司机在内的另外三人都戴着帽子和口罩,且身上都有文身,这让他们觉得有些害怕。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对方还收走了二人的手机。这时,二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等关键物品都在对方的手里。
很快,他们被带到酒店附近的一家中国银行。对方先用宋一明的手机登录了他的手机银行,自顾自地进行操作,并对宋一明说:“公司刚给你的银行卡里打了8万元,我们公司的员工已经用你的银行卡从ATM机里取走了2万元,其余的6万元需要你到柜台去取现。”
此时,宋一明已经对对方的身份和目的产生了怀疑,但由于缺乏社会经验,他仍然心存侥幸,选择继续按照对方的要求行事。
将取出的6万元交到对方手里后,对方又带宋一明二人来到了附近另外一家中国银行,这一次,宋一明帮他们取出了7万元。之后,对方给了宋一明6700元,并表示其中的5200元是他的工作报酬,另外1500元是给万晓新的。
给完钱后,对方把宋一明“丢”在了一个陌生的路口,随后开车带着张英旭走了。和宋一明相比,张英旭的取钱经历出现了一个小波折,在先后帮对方取出2万元和12万元后,正想要取另外的7.8万余元时,张英旭发现这笔钱被冻结了。之后,对方给了张英旭4900元作为报酬。
当天晚上,宋一明等3人在酒店会合,宋一明、张英旭发现,万晓新的经历与他俩差不多。后来,三人就回到了位于三亚市的学校,准备毕业相关事宜。
事实上,三人帮助对方取出、转移的钱款,根本不是所谓的“公司货款”,而是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的钱财。带宋一明、张英旭等人赚钱的人,也并非正规公司的职工,而是诈骗团伙的成员。诈骗团伙的成员先是使用各种话术对被害人实施诈骗,之后,使用宋一明、张英旭等人的银行卡将诈骗所得转移出来。这样一来,宋一明、张英旭等人就成了诈骗团伙转移钱款的“工具人”。
30多岁的王雨泽就是被害人之一。她是一家公司的老板,有人盗用了她的QQ账号头像、昵称,并以她的口吻在QQ上通知公司财务人员向某账户转账170万元,而财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在未细致核实对方身份信息的情况下,直接就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上转了170万元。事后,这170万元中的7万元被犯罪分子转入了宋一明的银行卡,之后被宋一明提取。
方茜茜和陈晓静同样是被害人。2023年3月29日,她们分别被诈骗团伙人员诈骗了118万余元、7.8万余元。其中,方茜茜被诈骗的118万余元中的14万元,被诈骗分子转账到了张英旭的银行卡中,张英旭帮助诈骗分子将14万元转移。而陈晓静被诈骗的7.8万余元也被诈骗分子转账到了张英旭的银行卡中,这7.8万余元则被冻结,没有被取现、转移。
检察建议促推学校开展实习安全教育
2023年3月29日,王雨泽向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报案。4月11日,昌平公安分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同日,民警将宋一明、张英旭抓获。万晓新被四川警方另案处理。
2023年5月12日,昌平公安分局以宋一明、张英旭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昌平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昌平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宋一明、张英旭二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银行卡内钱款系犯罪所得,仍通过取现的方式帮助他人转移,二人的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宋一明、张英旭犯罪金额较大,其中张英旭犯罪数额已达情节严重,但考虑到二人均为大四学生,即将面临毕业和就业,犯罪系在找实习过程中因一时失察和被人利用,且具有自首、从犯情节,社会危险性不大,2023年5月19日,昌平区检察院对二人因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批捕决定。
2023年6月,昌平区检察院检察官办案组赴位于三亚市的宋一明、张英旭的大学进行社会调查,详细了解了宋一明、张英旭的在校表现情况,确保后续对二人的处理准确适当。同时,检察官还向校方反馈了案件的处理情况。
随后,昌平区检察院向校方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校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完善思想政治、法律常识公共课程内容,引导学生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勤工助学制度,引导学生理性选择兼职岗位,并对学生兼职活动进行实时监管;开展职业规划教育,搭建相关平台、促进就业资源精准对接,对于毕业生应给予及时、有效的升学、职业规划指导,引导学生规划和选择合适的人生发展路径。2023年6月20日,校方对检察建议进行书面回复,并逐步积极落实了建议内容。
办案中,检察官办案组本着以教育挽救为主的原则,一方面,持续关注着宋一明、张英旭的毕业和就业情况;另一方面,在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展的情况下适当把握进程,建议公安机关可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移送审查起诉。
2024年5月16日,昌平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将此案移送至昌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昌平区检察院认为,宋一明、张英旭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鉴于二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取保候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况,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不仅退赔违法所得,还积极联系了涉案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退赔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综合考虑二人的犯罪情节、社会调查表现、退赃退赔等情况,2024年6月12日,昌平区检察院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要求二人积极参加反诈宣传等公益活动。
此外,因宋一明、张英旭主动退还被害人损失的钱款数额均超过违法所得数额的十倍,且羁押期限均已超过十五日,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昌平区检察院综合考虑本案情节,经公开听证,认定二人已无行政处罚必要性,故依法作出不再移送行政处罚意见的决定。案件中其他涉案人员公安机关正在侦查中。
2024年6月,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宋一明、张英旭是否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进行讨论。(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受此案启发,昌平区检察院赴辖区多个高校开展反诈和预防“两卡”犯罪普法宣传,并针对昌平区高校集中的特点,联合昌平公安分局反诈中心,与高校共商联治,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校园防线。
之后,昌平区检察院与昌平公安分局协作,通过开展组织涉“两卡”犯罪人员参加反诈宣传等公益活动,加强对涉“两卡”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和犯罪预防,强化罪后治理的社会效果。
2024年9月,宋一明、张英旭参加了昌平公安分局组织的反诈宣传公益活动,走进大学校园,讲述了亲身经历,提醒广大应届毕业生等学生在找实习、兼职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公司的背景调查,不要轻信对方,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办案检察官王丹丹告诉《方圆》记者:“从办案经验看,大学生涉‘两卡’犯罪,往往是因为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受实习、兼职诱惑,轻易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提供给他人,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工具人’。一张卡看似不起眼,却可能让大学生卷入违法犯罪,给自己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
“同时,建议在校大学生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多了解法律常识,多关注常见的犯罪手法和法律后果,做到知法、懂法,在实习、就业等社会活动中保护好自己,不跟随不法分子走上歧途;建议大学生不要轻信各种群组中‘高薪’‘轻松来钱快’的招聘信息,通过正规的机构、专业网站找寻实习、兼职工作,充分了解工作的内容和岗位的要求,通过合法、正规的工作,为自己未来的发展积累经验。”王丹丹如是说。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6月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