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瓜葛的一个人,把我的生活全部打乱了。”吴女士(化名)至今仍无法释怀。2022年7月,她的微信突然涌入大量陌生男子的好友申请,有人甚至直接发来露骨信息:“今晚开房吗?”她这才发现,自己的照片和联系方式竟被人在国外社交平台上标注为“色情服务”,而她根本不认识造谣者!
图为黄某在派出所接受调解 图片来自红星新闻
一场无妄之灾:女子照片被挂色情网站,陌生男疯狂骚扰
吴女士因工作需要,微信长期开放搜索功能。2022年7月17日,她突然收到大量陌生男性的好友申请,言辞猥琐。起初她以为是客户,直到一名大学生提醒她:“有人在国外社交平台发你的照片,说可以约。”
吴女士的噩梦由此开始:
- 骚扰不断:每天都有陌生男性加微信,甚至直接发露骨照片。
- 家庭破裂:丈夫怀疑她“不检点”,夫妻关系濒临崩溃。
- 精神崩溃:她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曾试图自杀。
法律解读:
- 名誉权侵权: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构成侵权。
- 精神损害赔偿:吴女士因谣言导致抑郁,符合《民法典》第1183条的精神损害赔偿条件。
图片来自红星新闻
追凶一年!她用“钓鱼”方式揪出造谣者
吴女士决定自己调查。她注册国外社交账号,发现造谣者“黄某”不仅发布她的照片,还主动向网友提供她的微信。
她的“破案”过程堪比侦探剧:
- 固定证据:录屏、截图,保留所有造谣内容。
- 微博“钓鱼”:注册小号,发布黄某感兴趣的内容,半年后终于引他上钩。
- 报警抓捕:确认黄某入住酒店后,立即报警将其抓获。
法律提醒:
- 电子证据关键:录屏、截图需完整,最好公证保全。
- 谨慎“钓鱼执法”:自行取证需合法,避免反被指控“诱导犯罪”。
法院判赔20万,他却耍赖不认账!
2023年7月,黄某在警方调解下签下《治安调解协议书》,承诺赔偿20万并公开道歉。但离开派出所后,他立刻翻脸:“我没钱赔!”
法院两次判决,黄某仍拒不执行:
- 一审(2024年5月):南宁兴宁区法院判黄某登报道歉+赔偿20万。
- 二审(2024年8月):南宁中院维持原判。
- 执行难:黄某成“老赖”,吴女士悬赏2万元征集财产线索。
图片来自红星新闻
法律分析:
- 调解书≠空头支票:签了就必须履行,否则可强制执行。
- 悬赏执行:法院可采纳线索,查扣黄某财产(工资、房产等)。
为什么造谣者如此嚣张?
黄某到案后仍继续发布低俗内容,毫无悔意。类似案件中,造谣者常抱侥幸心理:
- “赔不起就赖”:以为受害者会放弃追责。
- “网络匿名”错觉:以为境外平台能逃避追查。
但法律正在收紧:
- 《刑法》修正案:拟提高网络诽谤罪刑期。
- 平台责任:若未及时删谣,需连带赔偿。
图片为微博此事评论
吴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例。每一个“黄某”的嚣张,都是对法律底线的试探。如果放任造谣零成本,谁还敢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