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公告
(第69号)
(2025年6月30日兴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兴文县人民政府县长王琳提请
决定任命:
二、根据兴文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李文龙提请
免去:
吴懿的兴文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魏强为兴文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彭露阳为兴文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根据兴文县人民法院院长彭超提请
免去:
杨志其的兴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廖敏为兴文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特此公告。
兴文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6月30日
内容来源丨兴文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