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改新规:这类深圳保障性住房可改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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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深圳住建局发布保障性住房移交建设模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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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这份通知的明确要求:

首先明确了两种保障房移交建设模式

用地移交模式:将配建的保障房建筑面积折算成独立宗地(不小于3000平方米)无偿移交政府,由政府组织开发建设。

实物移交模式由开发商在商品住房项目中一并建设保障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指定机构。

配建比例方面,一、二、三类地区的保障性住房配建基准比例分别为20%、18%、15%。

这份通知最大的亮点就是出售型保障性住房可调整成商品房,

这也是城市更新旧改项目的重大突破,原出售型保障房50%可转商品房

保障房多渠道供应,同时按比例配建,免缴地价。

对于城市更新来说,通知出台意义还是相对重大的,

第一,减轻了开发商的压力,保障开发商的利润空间,降低了出售型保障房对商品房的冲击,

第二,也有利于推动城市更新改造的进程,推动存量项目尽快启动,

第三,顺带还能解决回迁安置、不良资产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也就是说,

通过灵活机制平衡市场与保障需求,允许部分保障房转为商品房,

也能加速深圳目前停滞项目落地。

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大,稳定市场信心。‌‌

还有个关键点也值得议题,

值得关注的是,《规定》明确,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中已明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为出售型保障性住房,

申报主体或实施主体可将出售型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40%调整为商品住房,

其余60%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居住用地的平均容积率折算成用地无偿移交政府,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0平方米。

申报主体或实施主体也可将城市更新单元配建的出售型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50%调整为商品住房,其余50%调整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这一点明确了,新增项目或单元规划未通过的,新的保障房配建移交规则,对旧改配建做了核减,给市场明确的信号。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这只是在产业内部做供需主体技术层面的修补,

键还在于市场预期,房价的走势,需求体量

甚至更深层次的供需关系、就业基本面等等。

目前楼市确实没啥波澜,也没啥可说的,

AI分析,6月的深圳楼市依旧量稳价跌、二手房库存高企,

新房的库存倒是相对二手房来说好不少,

新房库存从2024年初51,498套降至38,225套,(去化周期12.1个月)

由于受到政策刺激影响,成交还出现了小幅回升,

二手房在售量则突破了7.2万套,部分区域房价较2021年峰值跌幅超50%,

目前,新房活跃期约2个月,二手房约3.5个月,看来,后续依旧需持续政策加码以维持市场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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