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2025年中小学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公布

各位家长注意了
6月30日
永宁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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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对象。小学招收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永宁县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永宁县的外来随迁子女。

2.初中招生对象。永宁县小学毕业生;具有永宁县户籍或在永宁县购房的永宁县小学毕业居住在永宁县的外来随迁子女。

(二)招生办法

1.按公示片区入学。 

1)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2适龄儿童具有永宁县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户主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迁户和购房时间在202412月31日前,同一房址入学间隔符合要求(小学间隔年,初中间隔三年不含同一家庭二胎或多胎的情况)

3有直升政策的小学毕业生直升对口初中。

2.中小学调剂入学(按照先后顺序录取)

1)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本县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永宁县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迁户或购房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同一房址入学间隔不符合要求。    

3)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永宁县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在永宁县购房,户籍不在永宁县的外来随迁子女

5)空挂户、挂靠其他亲属的永宁县户籍适龄儿童

6)在永宁县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

7)参与民办学校摇号被录取但放弃入学的学生

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已明确的规则顺序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在相邻片区就近调剂安排入学。

(三)入学材料

1.商品房:提供居民户口薄、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居民户口薄、永宁县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查询单或房屋备案证明。

2.拆迁安置房:提供居民户口簿、拆迁协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房产证

3.自建房:提供居民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或土地证)。

4.公租房、廉租房提供居民户口簿、县相关部门或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证明。

5.二手房提供居民户口簿、永宁县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买卖合同,动产查询单或房屋备案证明、购置交易的银行流水、契税发票过户手续必须齐全。公证书不能作为划片入学依据。

6.租住房提供居民户口簿、永宁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外省(外市县)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永宁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租住房片区学校如学位已满,调剂入学

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监护人结婚证或离婚证、学生出生证明、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物业费或电费、水费、燃气费单据等。


二、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1.选报永宁三沙源上游学校,见附件《永宁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2.选报银川市其他县区(市)民办学校,可参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政策选择一所民办学校。


三、特殊群体招生工作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二)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就读。对乡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或父母残疾、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制定教育安置方案,“一人一案”妥善安置。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就近安排到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三)落实教育优抚政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等优抚对象,优先安排在辖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在学位充足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同一家庭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政策。


四、招生流程



公办、民办学校入学报名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转学平台)进行。报名途径共三种方式:

方式一:进入宁夏政务服务网——服务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板块后选择相应端口报名。

方式二:登录“我的宁夏”政务APP首页,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网上申报”后,进入相应端口报名。

方式三:微信搜索并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公众号——选择“中小学——银川市中小学入学——永宁县”选项后进入相应端口报名。

(一)小学报名。7月1日8:00至7月5日18:00登录平台,注册后选择“中小学——银川市中小学入学——永宁县——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线上报名信息登记成功后,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于开学前通知学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若因网络原因未收到短信的,请登录平台,在“我的消息”中查看。

(二)初中报名。7月1日8:00至7月5日18:00登录平台,选择公办七年级报名。居住在永宁县的外地小学毕业生,选择“非永宁县毕业生”入口,完成注册登记选择永宁县民办学校的可登录民办七年级入学端口注册登记报名审核通过后,公办学校将于8月30日前通知学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民办学校审核材料及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若因网络原因未收到短信的,请登录平台,在“我的消息”中查看。  

(三)农村小规模学校。入转学至李俊小学、新华小学、胜利小学、玉泉营小学、原隆小学、玉海小学、园艺小学、木兰小学、西滩小学的,于开学前1-2日内持相应材料直接到对应学校审核报名。


五、中小学转学工作




秋季转学实行个人网上登记、片区学校核验证件的方式进行,如片区学校无空余学位,由教育按实际情况调剂入学

(一)申请转学的对象。原则上,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因在县域内购房或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外来随迁人员在县域内务工的;乡村就读学生因房产或监护人工作发生变动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

(二)所需材料与入学材料一致

(三)转学流程。家长71日至8月10日登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待永宁县教育局在平台审核分配后,家长及学生可按短信提示携带相关材料教育局指定地点集中审核材料,办理转学手续,根据学位情况调剂入学若因网络原因未收到短信的,请登录平台,在“我的消息”中查看。

(四)转学规定

1.中小学校接收转入学生应符合《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关于转学的相关规定。转出、转入学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纸质学籍手续的转接,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网络学籍转接。

2.因永宁县部分学校学位紧张,转学学生应服从教育局统一调配,如不到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3.中小学校接收转入学生,原则上不得突破相关班额规定。

4.转学必须按照“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规定,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和空挂学籍现象。

5.原则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八年级),不再办理外省转入。

6.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前,应严格核查学生学籍信息,避免通过转学变相留级。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入学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严禁”有关规定,规范招生程序,严禁开设“重点班”“快慢班”,学校须结合实际制定本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主动向家长公开,分班过程应积极邀请家长代表、社会人员参与。

(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求,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方案,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到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对核实确定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一人一策”建立劝返工作台账和“一生一表”工作档案,抓好劝返复学工作。2025秋季,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准备申请材料(见附件)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进入社会培训机构“国学班”“私塾”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三)加强学生学籍管理。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安排学籍管理员在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小学学籍注册,并核查主要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准确无误。录取初中学籍小学毕业学生由原小学负责与录取的学校对接,确保小学毕业生100%进入初中就读,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根据辖区义务教育学校生源状况控制班级数和班额,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实行阳光分班、均衡分班,公开分班过程,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招生工作监督。加强招生入学全过程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信访投诉,及时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跨区域招生及乱收费行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因招生工作涉及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将移相关部门处理。(永宁县教育局招生咨询投诉电话:0951-8016792)

(五)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公开各中小学校招生片区、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段,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及时处置不实招生信息,引导家长形成合理预期。严禁宣传或变相宣传中高考升学率、中高考状元



永宁县2025年公办中小学片区公示



小学片区




一、永宁县第一小学

1.胜利路以南—永和路以北,汉延渠以东—宁和南街以西

2.纳家户新村及周边庄点、南北全村、旺全村。

(包含实成小区、永通小区、轩和苑、宁和花园、越秀苑、团结小区、团结家园、联建住宅 、紫荆花小区、杨和康城、上河西区、街心花园、实成二区、物苑小区、明耀福邸等)

二、永宁县第二小学南校区

永和路以北—胜利路以南,宁和街以东—宁丰街以西。

(包含金穗小区、永悦府、锦绣城、惠丰雅苑、祥和名邸、杨和新村

三、永宁县第二小学北校区

1.迎宾大道以南—胜利路以北,109国道以东—宁和北街以西

2.永泰家园一期、永泰家园A区、幸福小镇、清和苑、地税小区、金地家园。

(包含伟林家园、北苑小区、文萃苑、宁康家园、启元小区、欣秀苑、清和苑等

四、永宁县第三小学

1.阳光步行街以南—迎宾大道以北,109国道以东—宁丰街以西

2.永和锦城小区、永福花苑、永泰家园B区

(包含盛世江南、宁和家园、新天地、永泰府邸)

五、永宁县第四小学

阳光步行街观湖路以南109国道以东—宁丰街以西。(包含伊品水岸、观湖名邸、湖印绿洲、滨河家园、阳光花园、永青花园等)

六、永宁县三沙源小学

三沙源小区、陆坊小镇、金沙湾小区住户。

七、永宁县银子湖小学部

望通路以北-南绕城以南,唐徕渠以西-李银路以东。

(包含银子湖小区、江山阅、龙辰九悦湾)

八、永宁县新银学校小学部

望丰路以北-南绕城以南,李银路以西-良田路以东。

(包含御锦湾、蔚湖城、逸兰汐、迎湖蓝岸、万科新都会、光耀和玺、那云湾、蓝宝台、君墅、银川院子、世纪天骄、中拓世纪城、欧洲印象、蓝邦海悦府、桃李江南等)

九、永宁县望远小学

望丰路以北-南绕城以南,109国道以西-唐徕渠以东。

(包含望远人家、庆丰苑、立业春城、唐徕湖畔、盛世雅园、游乐小区、红叶小区、千户家园、福成家园、桃香名邸、德亨小区、南岸阳光、三里屯、清河苑等)

十、永宁县蓝山学校小学部

1.永清路以北-南绕城以南,109国道以东-京藏高速以西。

2.板桥村、永清村、政台村等周边村庄。

(包含富原小区、青年城、南城赋、塞上翡翠城、麒鹏苑、蓝山帝景、花间墅、怡景园、蓝山俊园、陆丰小区等) 



初中片区




、永宁县永宁中

1.迎宾大道以南—利民路以北,宁和北街以东—惠农渠以西。

2.胜利路以北—阳光步行街以南,109国道以东—宁丰街以西。

包含永和锦城、永福花园、永泰家园一期、永泰家园AB区欣秀苑、启元家属楼、利民苑、清和苑、幸福小镇、地税小区、丰苑小区、伟林家园、文萃苑、北苑小区、宁康家园、医院家属楼、宁和家园一二三期、永泰福邸、盛世江南。)

二、永宁县第四中学

1.李俊小学、新华小学、胜利小学、征沙渠小学对口直升。 

2.永宁县城除永宁中学片区以外的小区。

(伊品水岸、观湖名邸、湖印绿洲、滨河家园、阳光花园、永青花园、七星智慧小区、实成小区、永通小区、轩和苑、宁和花园、越秀苑、团结小区、团结家园、联建住宅、紫荆花小区、杨和康城、上河西区、街心花园、实成二区、物苑小区、明耀福邸、金穗小区、永悦府、锦绣城、惠丰雅苑、祥和名邸、杨和新村、纳家户新村及周边庄点、南北全村、旺全村等。)

三、永宁县银子湖学校初中部 

望通路以北-南绕城以南,唐徕渠以西-李银路以东。

(包含银子湖小区、江山阅、龙辰九悦湾)

四、永宁县新银学校初中部

1.三沙源小区、陆坊小镇、金沙湾小区住户。

2.望丰路以北-南绕城以南,唐徕渠以西-李银路以东。

(包含御锦湾、蔚湖城、逸兰汐、迎湖蓝岸、万科新都会、光耀和玺、那云湾、蓝宝台、君墅、银川院子、世纪天骄、中拓世纪城、欧洲印象、蓝邦海悦府、桃李江南等)

五、永宁县丰盈学校初中部(原丰盈小学)

望丰路以北-南绕城以南,109国道以西-唐徕渠以东。

(包含望远人家、庆丰苑、立业春城、唐徕湖畔、盛世雅园、游乐小区、红叶小区、千户家园、福成家园、桃香名邸、德亨小区、南岸阳光、三里屯、清河苑等)

六、永宁县蓝山学校初中部

清路以北-南绕城以南,109国道以东-京藏高速以西。

板桥村、永清村、政台村等周边村庄。

(包含富原小区、青年城、南城赋、塞上翡翠城、麒鹏苑、蓝山帝景、花间墅、怡景园、蓝山俊园、陆丰小区等)

、永宁县闽宁中学

1.园艺小学、木兰小学、武河小学(限闽宁镇户籍)对口直升

2.闽宁第一小毕业学生居住在闽宁镇福宁村吉宁路以南,沙河以北(包含永安小区、南一组、南二组、南三组、南四组、北一组、北二组、北十组等)

、永宁县闽宁第二中学

1.闽宁第二小学、原隆小学、玉海小学、玉泉营小学、西滩小学对口直升

2.闽宁第一小学毕业生居住在闽宁镇福宁村吉宁路以北。(包含北三组、北四组、北五组、北六组、北七组、北八组、南五组、永福新村等)


永宁县2025年中小学招生计划



一、小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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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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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2025年招生工作预警


永宁县根据片区户籍儿童摸底情况,现将2025年学位紧张学校名公示如下:

一、学位紧张的学校



1.小学

永宁县第二小学  永宁县银子湖学校  永宁县望远小学  永宁县蓝山学校  闽宁第一小学  

2.中学

永宁县永宁中学  永宁县银子湖学校  永宁县蓝山学校  闽宁中学  永宁三沙源上游学校


二、建议



学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家庭的户籍情况和入学需求受多重因素影响,具有不稳定性,以上信息仅供家长参考建议家长选择在学位充足的学校周边居住。


永宁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依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厅字〔2021〕15号)和永宁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结合我县招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永宁三沙源上游学校共计432个学位,其中288个寄宿学位,144个走读学位。

二、招生方式



学生报名工作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开展。平台网址为:www.ycrxbm.cn。


三、入学规则



(一)登记流程

1.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7月1日8:00至7月5日18:00注册登记并选择永宁三沙源上游学校报名;

2.永宁三沙源上游学校2025年七年级新生录取分走读和寄宿两种形式,家长和学生在报名时需根据个人需求自愿选择;

3.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由所报名的民办学校进行资格复审。

(二)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三沙源1-19区(含景舍壹号院)购房且具有银川市辖区(三区两县一市)户籍或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银川市户籍),并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三沙源1-19区(含景舍壹号院)购房的。

以上同一房址入学间隔符合要求(初中间隔三年,不含同一家庭二胎或多胎的情况)购房时间和户籍迁入时间为平台报名登记结束前,2025年开始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产权共有人有多个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方或共同占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1%。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可优先登记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进行电脑派位录取;报名条件1的学生录满,将不再进行符合条件2的招生录取

2.具有永宁县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且永宁县学籍满一年。空余学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空余学位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进行电脑派位录取户籍迁入时间为平台报名登记结束前。

3.符合1、2条学生录取完成后,还有空余学位,经向银川市教育局请示,空余学位面向银川市户籍或学籍进行招生,空余学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空余学位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录满为止。

(三)录取流程

1.现场组织,通过电脑派位程序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现场公布并在平台公示。

2.被录取的学生,需在录取结果公布后二日内到录取学校报名缴费并注册学籍,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居住地教育部门统筹至公办学校就读。


四、其他事项



1.符合民办中学入学报名条件的学生,实行自愿报名、自主选择学校和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每个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学校。

2.双胞胎、多胞胎的,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按人数占学位名额,否则均视为未派中。双胞胎及多胞胎报名后,家长须于报名系统关闭前向永宁县教育局基教室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后方视为捆绑派位。

3.参与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的学生,未派中或材料审核未通过永宁县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其他市县由居住地教育部门统筹至公办学校就读。

4.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放弃录取资格的由永宁县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5.电脑派位工作由永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家长代表、纪检部门及新闻媒体参与,公证处进行公证,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在报名和录取流程中,发送的短信因网络原因被拦截的,请家长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具体信息。

7.严厉打击冒名顶替、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违规招生现象。


2025年秋季一年级新生缓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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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此表一式两份,附监护人、学生户口本复印件、社区居住证明、医院诊断证明(或残疾证)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来源:如愿入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