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红线”!这些公司被盯上了

300280,财务造假严重,触发强制退市,还将刑事追责!
6月28日,*ST紫天(300280)发布公告提示,因连续两年累计虚增收入近25亿元,*ST紫天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此外,*ST紫天因在2025年2月14日被福建证监局责令改正但至今仍未整改,预计最快将于7月19日达到规范类退市期限而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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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ST紫天去年联合审计机构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北京亚泰”)拒绝、阻碍监管部门执法,市场即猜测其目的是隐瞒财务造假重大违法行为。


*ST紫天6月28日公告显示,福建证监局查实,*ST紫天通过虚构短信发送服务业务、虚增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等行为虚增收入及利润。因虚增收入、利润金额大、比例高,违法行为恶劣,*ST紫天、相关人员合计被处以3840万元罚款。


对此,福建证监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拟决定对*ST紫天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姚小欣等12位公司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至400万元不等的罚款。*ST紫天时任董事长姚小欣、*ST紫天财务总监李想因违法行为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福建证监局拟决定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ST紫天还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福建证监局拟决定对*ST紫天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李想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对*ST紫天现任董事长兼董秘宋庆、现任董事兼总经理李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ST紫天及相关高管因涉嫌拒绝、阻碍执法,福建证监局拟决定,对*ST紫天处以“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处以“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并合计处以280万元罚款。




审计造假,涉两家上市公司!一机构被重罚!

近日,中国证监会官网集中发布了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均指向中介机构。其中1份是处罚律师事务所,4份是处罚会计师事务所,涉及3家会计所,合计罚没律所、会计所和个人28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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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两家上市公司审计造假

大信所被罚没1800万元


此次被罚没金额最大的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大信所”)。证监会公布的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信所因涉嫌星星科技、广汇物流财务造假被罚没约1800万元。相关签字会计师一并受罚,合计罚款240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证监会对大信所就星星科技年报审计执业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大信所出具的星星科技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对星星科技2019年度、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


证监会决定:责令大信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39.62万元,并处以950万元罚款;对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郭安静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019年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陈伟、2020年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朱策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另一个罚单显示,证监会对大信所为上市公司广汇物流提供审计服务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明,大信所为广汇物流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出具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对广汇物流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春亮、卓红英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对大信所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169.81万元,并处以339.62万元罚款。对郭春亮、卓红英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


中审众环所、中喜所被罚没超400万元


证监会还对中审众环所为债券发行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发现中审众环所为宜华集团提供审计服务,出具的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审众环所在对宜华集团2017年、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彭翔、汤家俊、廖利华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责令中审众环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16.98万元,并处以233.96万元罚款。对彭翔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对汤家俊、廖利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喜所”)在为华讯方舟提供鉴证业务时,执业未勤勉尽责,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责令中喜所改正违法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给予签字会计师陈昱池、沈建平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海润所被罚没近340万元


证监会对海润所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金叶珠宝,以下简称“金洲慈航”)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发现海润所出具的文件存在重大遗漏,海润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涉案项目总负责人张圣怀,项目签字律师张亚全、何东旭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经证监会另案查明,金洲慈航、丰汇租赁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未按规定披露标的公司丰汇租赁及其子公司与丰汇租赁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


海润所与金洲慈航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提供本次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涉及的尽职调查、制作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业务收入为84.91万元。项目承揽人、总负责人为张圣怀,项目签字律师为张亚全、何东旭。相关期间内,海润所为该项目先后出具了10份法律意见。海润所出具的文件中未披露前述丰汇租赁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决定对海润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84.91万元,并处以254.73万元罚款;对张圣怀、张亚全、何东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002808连续三年财务造假!


因连续三年财务造假,*ST恒久(股票代码:002808,原“恒久科技”)最终被监管重拳处罚。

6月27日晚,*ST恒久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2019年至2021年期间多份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部分年份虚增利润超一倍,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合计2550万元罚款,实控人余荣清及造假子公司闽保信息总经理林章威分别被采取5年、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最新公告显示,因收到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余荣清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此外,公司时任独董、董秘等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00657,关联交易“事后追认”

弘信电子(300657)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6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并增加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2年8月至12月、2023年度、2024年度子公司华扬电子与关联方朱炳生、宋桂英的租赁交易进行“事后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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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迟到披露”并非弘信电子首次因公司治理问题引发关注。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近四年内,弘信电子及高管团队已四度被采取监管措施:


2024年12月,因为亲属进行短线交易,弘信电子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丁澄被厦门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3年4月,由于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部分资金往来不入账导致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等问题,公司及时任公司高管收到厦门证监局警示函。


也是在2023年4月,因为现场检查发现弘信电子“三会”运作不规范、投关制度不健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有误等诸多问题,厦门证监局开出了监管关注函。


2021年10月,由于未在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的五个交易日前及时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弘信电子同时收到深交所和厦门证监局的监管函。



来源:综合自上海证券报

编发:木有枝
统筹:巴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