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买卖所有药品都要扫“药品追溯码”,无码医保不结算

今年7月1日起,医保药品“卖药必扫码,买药先验码,无码医保不结算”。此规定要求医院和零售药店扫“药品追溯码”销售,依码进行医保结算,保护群众用药安全,并不强制要求群众买药扫码。群众自愿用国家医保局app扫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现买到“回流药”和假药,应坚决投诉,坚决索赔。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