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门,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可享受哪些就业创业政策?
马上来了解!
最高300元/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0000元创业资助+
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企业招工享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享受以下补贴:
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300元。
例如:46岁的梁女士2024年11月失业,到公共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对象,经申请认定通过后,梁女士于2024年12月找到了一份做家庭保姆的工作,她到公共服务机构登记灵活就业备案,并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1229.68元/月,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期间,她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300元/月,半年累计减少1800元社保费开支。
创业类补贴
注册登记3年内,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可申请:
▶一次性创业资助10000元;
▶创业租金补贴每年最高6000元;
▶创业带动就业最高30000元;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
▶个人借款人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小微企业借款人贷款最高额度500万元,并可享受政府贴息。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对单位部分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例如:企业2023年10月起招用1名已认定就业困难对象的员工,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2023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企业申请享受为就业困难人员支付的单位缴纳部分社保费用补贴每人约1.1万元/年,3年合计约3.3万元。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符合以下任意一种类别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
具体人员类别如下: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
江门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可通过线上或现场办理。
1.线上办理
(1)线上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搜索“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切换地市为“江门市”后点击“在线办理”,依网站提示进行操作办理。
(2)线上访问“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
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切换地市为“江门市”后,在“个人办事中心”页面中点击“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依网站提示进行操作办理。
2.现场办理
(1)江门市户籍人员,可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或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办理。
(2)广东省内非江门市户籍且常住地在江门市的人员,可到常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或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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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嘉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