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技能人才注意啦
佛山市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
申报通道已开启
符合条件的快来报名吧!
一、推荐范围
(一)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部队驻佛山单位)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重点推荐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等领域涌现的优秀技能人才,瞄准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粤菜师傅”“广东技工” “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和传统技艺技能等领域,长期扎根一线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二)已获得过“南粤技术能手奖”荣誉称号的人员,不重复推荐。
二、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技术技能在省内处于先进水平;原则上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一般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同行中影响广泛;
(二)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工作团队解决疑难杂症,并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全省甚至全国的某一领域有较大影响;
(三)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及其指导专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牵头人、省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等荣誉,或在推动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四)具有民间传统工艺绝技、绝活,热心传授技艺,社会公认的能工巧匠。
三、申报和评选程序
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申报,各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市人社部门初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建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奖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公示、批准表彰。
四、表彰奖励
(一)南粤技术能手奖获得者按规定颁发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南粤技术能手奖获得者所在单位可对本单位获奖人员进行再奖励,奖励方式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奖励资金的会计处理按现行财务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按要求报送材料。申报南粤技术能手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南粤技术能手奖申报表》(附件1);
2.候选人事迹材料。由申报单位提供,要求控制在1000字左右,着重突出候选人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省、国家做出的贡献、取得的成绩、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用数字量化反映)。
3.证明材料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奖励或荣誉证书复印件、技术成果证明材料等。所有复印件统一用使用A4纸复印,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同”字样并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印章。
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高明区人社局就业创业促进股。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88231920
《第五届南粤技术能手奖申报表》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麦颖琳
审校:罗小君、黎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