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做实定分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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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枫桥经验”集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人民法院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既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待,也是人民法院应当扛起的时代使命。


坚持预防在前,做到止纠纷于未发。要做好前端预测,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前哨”作用,健全纠纷预警机制,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纠纷成讼情况,针对辖区高发、频发案件及时预警提示。紧盯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领域,对于可能成讼的群体性纠纷、苗头性问题,积极参与先行调解、全力化解纠纷。要优化法庭功能定位,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专业化法庭建设,结合辖区实际与群众需求,打造“特色审判+智慧服务+协同治理”的新型法庭模式,构建专业化、精准化、多元化的基层法庭服务体系,实现纠纷源头预防、高效化解。要提升保障水平,加强人员配备,常态化对法庭庭长进行轮岗交流,保持队伍活力。要完善硬件设施,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升级诉讼功能场所,改善群众诉讼环境。


坚持调解优先,实现解纠纷于萌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要织密解纷网络,深化多方联动,实现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的资源整合,吸纳人民调解员、行业调解组织、网格员、心理咨询师等进入调解队伍。要深化诉调对接,提档升级诉讼服务,深度参与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提升群众的司法体验感。要持续深化“诉服中心+综治中心”一体治理模式,推动两个中心相互支撑、融合互促,释放“1+1>2”的效能。进一步打通调解平台、办案系统之间的信息壁垒,打造衔接顺畅、高效规范的调解体系。持续深化先行调解工作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形成服务靠前、多元共治、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格局。要做实调解指导,系统开展调解人员培训,完善调解激励机制,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工作格局。发挥示范调解作用,归纳形成纠纷调解指南,为调解员提供法条适用、常规调解案例等参考,推动实现“一案结、百案消”。


坚持运用法治,确保案结事了人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质化解纠纷,已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明时代特征。要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深化审判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典型案例研讨等,提升法官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水平;强化证据审查与事实查明,用足用好审判委员会、法官会议、案件质量双向评查等制度举措,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法律适用,确保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实现依法裁判、实质解纷。要完善法律释明机制,构建全流程、多维度、立体化的释法说理体系,实现“调立审执”全流程释法说理。要完善诉讼风险告知、类案裁判文书查询、判后答疑等举措,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信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要及时兑现群众权益,完善立审执协调衔接,推进引导保全、风险告知全覆盖,采取先行给付、违约惩罚、见证担保等举措,降低给付不能风险。要强化执行联动,创新查人找物手段,加速兑现胜诉权益;充分发挥“立审执”一体化优势,推进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机制规范化运行,构建适应基层实际的执行工作模式。


坚持延伸职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要深化协调联动,积极强化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整合调解、司法与行政资源,推动“三所一庭”机制实体化运行,打造纠纷联调、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新局面。要培育特色解纷模式,落实落细金融、物业、劳动争议重点领域专项共治,常态化开展示范案件巡回审判,将个案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形成可复制的法治化治理方案,培育基层治理品牌。要从孔孟之乡、孙子故里等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总结提炼具有乡土特色的调解办法,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传统文化在调解领域实现创造性转化。要推动司法功能向前延伸,全面推动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逐步实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打造融合当地乡村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家风文化,推广基层先进经验,实现司法服务与社区治理的深度融合。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者:王永峰(作者单位: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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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周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