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惊魂:酒驾男弃车跳河,悲剧瞬间发生
2024年4月3日晚,广东梅州,周某参加完公司聚餐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他遇到交警设卡查酒驾。监控画面显示,周某在距离检查点几十米处突然调头,弃车狂奔,翻越栏杆跳下6米高的江边绿道,最终坠入程江,溺水身亡。
图为事发地点
事后,周某的妻子陈女士崩溃质问:“交警明明看到他跳河,为什么不立刻下水救人?”她认为,丈夫的死与交警“见死不救”有关,遂将梅县区交警大队告上法庭,索赔200余万元。
家属怒告交警:是“执法”还是“冷血”?
陈女士坚称,周某并非“主动跳河”,而是不慎失足:“他不会游泳,怎么可能故意跳河?”她认为,交警在周某落水后未能及时施救,导致悲剧发生。
但法院调取的执法记录仪显示:
✅ 交警曾大声呼喊周某上岸
✅ 第一时间拨打110、120并联系救援队
✅ 搜救持续至次日凌晨3点
法院认定,交警已尽到合理救助义务,不存在“见死不救”的情形。
法院判决:酒驾者自担全责,家属索赔被驳回
此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三级法院均驳回家属诉求,核心理由如下:
周某系主动跳河:监控清晰显示其翻越栏杆,无“失足”证据。
交警无救援疏漏:执法人员并非专业水上救援队,贸然下水可能酿成二次事故。
酒驾逃避检查是主因:周某作为成年人,应预见跳河风险,却仍选择极端方式逃避处罚。
结语:法律不纵容侥幸,生命不能重来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敲响警钟:
⚠️ 酒驾害人害己,逃避检查只会错上加错!
⚠️ 执法者有救助义务,但非“无限责任”!
⚠️ 遇检查应配合,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取材网络,谨慎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