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新规落地

湘潭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新规落地——

激活人才引擎 赋能产业升级

全媒体记者 郑镱慧子 通讯员 潘浩

近日,市人社局正式印发《湘潭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工作室定位、评估、变更、注销及资金管理等多维度完善制度设计,旨在进一步规范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有效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创新与技艺传承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为产业升级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技能大师工作室是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平台,也是高技能人才体系培养模式的有益实践。截至新规发布,全市已建成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73家(国家级14家、省级9家、市级50家)。

为精准赋能湘潭制造业转型升级,《办法》明确要求工作室建设要围绕湘潭“三优三特”产业发展战略,重点聚焦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优势产业和急需紧缺职业领域。工作室主要依托企业或技工(职业)院校等单位设立,旨在为技能领军人才营造优质环境、搭建交流平台,充分释放其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等方面的核心作用。

《办法》引入严格的复查评估机制,并设立一票否决和注销条款。其中,复查评估采用“材料审核+现场检查”方式,从基础保障、技能人才培养等六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连续两年优秀的工作室最高可获原建设补助资金的50%作为激励性补助资金,并优先推荐省级项目。这一政策旨在激励领办人持续发挥引领作用,带动更多高技能人才成长,为湘潭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相反,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工作室将面临整改甚至注销资格,5年内禁止重新申报。出现工作室连续12个月未按工作室建设要求开展实质性工作、建设单位破产且无承接单位等五种情形的,直接一票否决。

《办法》还明确了补助标准与使用规范。对新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据其所在行业发展需求、建设规划及预期成果,将一次性给予5万至10万元项目建设补助资金。针对柔性引进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及列入省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且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民间传统技能类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给予3万至5万元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严格限定用途且专款专用——对场地改造以及设备设施添置等‌硬件投入占比不得超过总资金的70%,剩余资金主要应用于技能培训、技术交流活动、课题研究与课程开发等方面。同时,工作室还必须建立专用账户台账。对挪用、套取资金行为将全额追回,重大违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