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动员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条例》在我县全面有效实施,切实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提名人选林文华同志作动员讲话。
会议宣读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学习《条例》内容。
会议指出,开展这次执法检查,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回应群众关切的必然要求,也是服务我县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具体行动。会议要求,各乡镇、相关单位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重点,依法履职,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核心要求;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凝聚执法检查工作合力;注重实效,强化运用,推动检查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各乡镇分管领导、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等参加会议。
编辑|林青华
校对|唐妮
审核|甘昭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