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绥阳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高空槽和低层切变共同影响,预计24日至26日我县将出现持续性强降水过程,雨量大雨到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雨强20~40毫米/小时,24日至26日最大累积雨量70~120毫米。

通过会商研判,按照《绥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版)》的有关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从2025年6月24日17:00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期间按如下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一、要密切监测天气并及时预报预警。在气象部门正常预报预警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手机短信等渠道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做到地域全覆盖、人员无遗漏。要严格落实“两段”叫应机制,做好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雨前预警叫应和雨中临灾叫应措施,并及时跟踪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受威胁区域群众遇到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安全转移避险。

二、要提前前置队伍物资和责任人员。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提前将基层应急力量和应急通讯、应急救援装备前置到重点预警预报危险区域,相关装备设备要处于待用状态;通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进入战备状态,确保得到指令后30分钟内能够集结出动;涉及“三断”应急处置的责任部门要按照汛期“三断”应对处置要求,认真做好物资、装备、队伍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

三、要严格执行安全管控措施。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抓住预报预警至灾害天气来临前的黄金时段,切实加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在建施工项目、学校、景区景点、危房、农家乐等高风险区域部位的风险管控,加强行业领域的工作调度,督促落实巡查防守措施,必要时果断采取“四停”(停工、停产、停业、停运)措施,迅速组织人员转移避险,严防自然灾害与安全生产相互交织影响发生耦合事故。

四、要全程联动指挥调度。启动应急响应后,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值班纪律,落实领导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局地短历时强降雨监测,全程紧盯气象趋势和雨情水情变化,做好强降雨落区防范应对工作的指挥调度,确保巡查值守、转移避险等各项应对措施硬性落实。如遇灾情、险情要及时报告并互通情况,迅速调度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行动,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五、要及时报告灾情险情。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与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之间的高效对接,及时报告灾情、险情信息,杜绝瞒报、迟报和漏报。


绥阳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6月24日


气象预警

绥阳县气象台2025年6月24日19时7分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小时我县宽阔、旺草、枧坝、茅垭、郑场等乡镇将出现雷雨天气,雷雨中可能伴有短时强降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建议停止高空作业和户外作业,请相关行业和个人注意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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