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您好!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而设立的重要民生保障政策。这个制度的功能主要是三个:一是积累个人住房专项资金。通过单位和职工共同缴存,积累职工个人住房专项资金;二是提供互助性低息贷款。通过长期储存、形成互助资金池,向缴存人提供低息住房贷款,支持缴存人购房;三是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住房公积金运作产生的增值收益在支付职工存款利息后,全额上缴财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补助资金。依法合规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才能切实发挥互助共济的制度效用。多年来,在广大缴存职工的支持下,住房公积金在助力职工安居、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近年来发现少数职工受非法黑中介诱导,利用虚假材料、虚构住房消费事实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不仅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破坏了公积金制度的互助基础,削弱了公积金的住房保障能力和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功能,也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诚信体系。
尊敬的缴存职工,您的权益,我们维护,您的需要,众人助力。依规提取公积金和申请贷款用于家庭住房消费是您的权益,不断提高住房贷款保障能力是我们的责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住房公积金虽属您个人所有,但不能自由支配使用,它是专项用于您购房、建房、租房和偿还住房贷款的个人住房储金,只有退休时,才能由您自由支配。当您和家人有住房消费需要时——可以提取使用,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断提高住房贷款保障能力,支持您和家人购买自住住房是我们的职责。2020年以来,我们持续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拓宽了公积金使用范围,推出了异地贷款、商转公、父母子女购房可互相提取使用对方公积金、父母公积金可用于子女偿还公积金贷款、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提取、支持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租购房、支持青年人购房等一系列政策措施。2020年至2024年,全州共发放公积金贷款17245笔64.14亿元,共101723人次提取公积金96.33亿元,上缴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充资金4.54亿元,有力有效地满足缴存人购房需求、缓解购房压力。
尊敬的缴存职工,他人的购房贷款,需要您的资金支持!互助的基石,要靠我们共同守护!住房公积金是个人住房储金,您和家人有住房消费需求时,可提取使用,可申请贷款;您和家人不使用时,它是互助他人贷款的资金;当您退休时,您不仅支持了他人购房,也支持了保障房建设,又有了一份可自由使用的财富。这是一件于己于人于国家都有利的大好事。然而,个别不法中介机构和人员利用网络和街头小广告等手段,以“取自己的钱,不算什么大事”诱导缴存人利用虚假材料、虚构住房消费事实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让人上当受骗,违法违纪。2018年5月,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整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要求“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虚假材料的组织和个人,要及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为此,我州制定了《失信行为惩戒实施办法》,对违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一经查实,我中心将责令当事人限期退回违提资金,并向所在单位及上级纪检部门书面通报;将当事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通过官方网站、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同时在2—5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申请;对涉嫌伪造证件、合同、印章或骗取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尊敬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资金属你,使用有规,违规追究。购房、租房、还房贷可取。购房可贷款,缴储有利息,收益交财政,建设保障房,退休一次取,互帮互助惠万家!”这句话基本概括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特点。住房公积金的健康运行需要每一位职工的共同守护,让我们切实增强依法合规使用公积金的意识,自觉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互助基石!
尊敬的缴存职工,我中心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所有业务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您警惕各类代提公积金陷阱,不要轻信网络和街头各类代办、套取公积金的非法小广告,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伤害。如您需要办理公积金业务,可以前往十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如需咨询业务可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或登录楚雄州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查询。如您对公积金服务有意见建议或有违规提取公积金线索,可拨打0878-3369358进行投诉、举报。
住房公积金的每一分钱都凝聚着您的付出与期待,是您安居乐业的坚实后盾,更是全州职工共同维护的“资金池”,让我们携手维护公平有序的管理秩序,让这份政策红利真正惠及千家万户!
祝您生活愉快,住房无忧!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
编辑/杨珂
一审/杨珂
二审/农耀
三审/马银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