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富查伊拉一家法院判决一名女子胜诉。此前,该女子起诉其丈夫,声称丈夫不断威胁要娶另一名女子并强迫她们同住。
据Emarat Al Youm报道,上诉法院推翻了先前的裁决,该裁决同意其丈夫在共同住所中安置第二任妻子。
上诉法院表示,阿联酋《个人地位法》第77条规定,妻子能够拒绝和丈夫的其他配偶共享住所,这是婚姻合同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
法庭文件显示,这场纠纷始于家庭矛盾,当丈夫反复表达再婚意向并坚持要求两个妻子住在同一屋檐下时,矛盾愈演愈烈。
妻子表示,这种隐性恐吓给她造成了心理压力,她担心这会影响自己的隐私以及家人(尤其是孩子)的情绪。
一开始,下级法院驳回了妻子的部分诉求,她随后提起了上诉。
上诉法院维持了下级法院关于财务义务的裁决,其中包括每月1000迪拉姆的配偶赡养费、每月5000迪拉姆的子女抚养费和家政工人费用。
然而,上述法院确认了妻子对婚姻住所的专有权,但驳回了该女子禁止丈夫亲属进入住所的请求,并建议双方根据社会习俗和家庭情况达成相互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