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寿西湖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拖欠材料货款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的悉心释法和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张某与王某存在合作关系,王某曾向张某采购了一批装饰材料,张某按照双方约定履行了相关交付义务,但王某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1900余元款项迟迟未支付。为维护合法权益,张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查看相关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原、被告双方此前曾有合作经历,标的额不大,存在调解可能。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迅速启动调解程序,为纠纷快速化解按下“加速键”。双方对本案事实及诉讼金额均无异议,承办法官便从情、理、法多角度疏导原告的情绪,细致耐心地给被告王某释理说法,告知其拖欠货款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及对其个人信用的影响。
最终,经法官主持调解,王某最终承诺在6月15日前给付剩余欠款,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如不按期履行,张某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寿县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摒弃简单的一判了之的做法,通过释法说理,督促当事人厘清理性务实的矛盾化解策略,实质性化解矛盾。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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