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保管员监守自盗败露后逃往国外,法网难逃被遣返回国受审

2019年5月,刘某某通过招聘入职上海一公司担任仓库管理员。当时原有的管理员即将离职,领导安排刘某某跟随学习管理方式,在学习期间,刘某某发现仓库内签收的货物比实际的要多,但公司对此似乎并未察觉,这在他心中埋下了犯罪的念头。同年10月,刘某某正式接任,成了该公司唯一一名仓库管理员。

刘某某平时负责签收货物、清点、卸货等,正常情况下,供应商公司收到订单后会拿着送货单到仓库送货,刘某某有权限在送货单上签字“全额签收”或“部分签收”,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然而刘某某在上班后不久,就在接收货物时认识了一家供应商公司的法定合伙人陈某。陈某来送货时有时会少了一些数量,他口头表示下次补上,随后会给刘某某塞一些烟,还会在下班后私下邀请刘某某喝酒、唱歌。刘某某吃喝享乐,不再与陈某计较缺少的货物,陈某从未补过。

次数多了以后,刘某某开始不满意自己的蝇头小利,认为陈某可以从中赚到很多钱,便主动向陈某要钱,双方约定以四六比例分成,刘某某拿四,陈某拿六。

2019年11月至2023年6月期间,刘某某与陈某始终采用这一方式职务侵占公司货款。由于刘某某是该公司唯一仓库管理人员,无他人知晓仓库内货物实际情况,刘某某借此瞒天过海。

2022年及2023年,刘某某还试图以相似方式与另外两家供应商老板,达成协议。其中一家次数、货物量均较少,刘某某以吃饭、过节、结婚的理由多次向该公司实际经营人苏某索要财务共计5500元,但未达到量刑金额。另一家公司负责人钱某某则误以为刘某某是替公司收账,这才转给他8600元,实际刘某某全部私自昧下。

2023年初,公司查觉货物有异常,开始查账,刘某某警觉,立刻辞职,并于当年6月潜逃至柬埔寨。同年9月,该公司至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报案。同年10月,公安机关将本案列为职务侵占案并进行侦查。2024年6月,中国公安部发照会给柬埔寨有关部门,要求对包括刘某某在内的在逃人员实施扣留措施。同年7月15日,刘某某至柬埔寨金边移民局办理签证续签时,现场被当地警方扣留。在当地警方协作下,刘某某于同年9月1日被遣返回国。

到案后,刘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愿意退赃退赔。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案件事实,刘某某累计侵占公司钱款人民币48万元,其中伙同陈某侵占人民币44万余元。经释法说理,陈某已向该公司退出人民币32万余元并获得谅解,其余两家涉案供应商公司也已退出非法获利。检察官以职务侵占罪对刘某某、陈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截至目前,刘某某也已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不足部分由刘某某、陈某继续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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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业者而言,恪守职业道德,拒绝利益诱惑。职场中的每一份工作都承载着单位的信任,面对他人给予的小恩小惠和利益诱惑,要保持清醒头脑,莫因一时贪念断送职业前途。刘某某从接受供应商的烟酒宴请,到主动索要分成,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最终身陷囹圄,教训深刻。

增强法律意识,明晰权责边界。切勿抱有“公司不会发现”“占点小便宜没关系”的侥幸心理,任何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物的行为,一旦数额达到标准,都将构成犯罪。遇到问题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选择违法犯罪。

对企业而言,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避免权力集中。本案中,刘某某作为公司唯一的仓库管理员,缺乏监督制衡,才使得犯罪行为长期得逞。企业应合理分配岗位职责,建立多人复核、交叉监督等制度,避免一人独揽关键业务环节。

强化合规培训与风险防控。定期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同时,建立货物验收、财务审核等关键流程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堵塞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