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举措,“新加坡海事仲裁院合作签约仪式暨厦门-新加坡海事争议解决和海事管理座谈会”在厦门举办。
厦门是国务院《工作方案》新增的试点城市之一,新加坡港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节点,厦门与新加坡历史渊源深厚、交流往来密切。《工作方案》中提出,在完善要素保障方面,围绕涉外仲裁、律师执业、国际司法合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强化法治保障,有序开展涉外法律业务;支持在自贸试验区(港)内注册的企业之间约定在特定地点、按照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人员对具有涉外因素的纠纷进行仲裁;支持境外仲裁机构在特定区域内与当地仲裁机构合作,开展涉境外仲裁业务。
现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新加坡海事仲裁院、海丝国际仲裁促进中心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备忘录》,接下来,三方将以“互利共赢、资源共享、机制创新”为原则,重点围绕国际海事仲裁规则衔接、跨境争议解决便利化、航运与ESG领域人才培养三大领域展开深度合作。三方同意提高厦门和新加坡之间的海事仲裁和航运法治的国际化和专业化水平,打造辐射海上丝绸之路的仲裁服务网络。根据合作协议,三方联合搭建仲裁推广平台,推动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发展,为企业提供更灵活、高效的跨境争议解决方案。
新加坡海事仲裁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合作是新加坡海事仲裁院与厦门自贸试验区联动合作的里程碑,将为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加高效、中立、高质量的争议解决法律保障。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引进新加坡海事仲裁院进行合作,有助于厦门和新加坡之间的海事仲裁的区域合作和为全球商事主体提供多元化选择。
座谈会上,与会嘉宾围绕“国际海事仲裁的挑战与机遇”展开讨论。新加坡海事及港务局国际海事中心副司长符俐婷女士分享新加坡海事管理;新加坡海事仲裁业务拓展经理胡文珍女士以“国际海事和贸易领域的纠纷解决方案”为主题进行分享;新加坡海事仲裁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林健良先生聚焦国际海事仲裁实践创新,系统解析SCMA规则在实务中的应用策略。海丝国际仲裁促进中心联合发起人安寿志博士向与会嘉宾介绍“海丝国际海事仲裁的发展与合作”。
本次活动由新加坡海事仲裁院和海丝国际仲裁促进中心联合主办,新加坡海事及港务局、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先行区、厦门国际商会、厦门自贸区暨特殊海关监管区协会、厦门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厦门)代表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上丝路仲裁中心、厦门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涉外、海商海事等专业委员会等约20家国内外机构支持和参加。(来源: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