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进旅居规范有序发展,走出一条持续健康的文旅发展之路,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其中负面清单第九条明确:不得将未经安全鉴定或鉴定不合格、未经消防安全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房屋用作旅居经营。
负面清单中的十条“红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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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的通知
近年来,云南旅游市场持续升温
“旅居云南”品牌效应显著扩大
各具特色的民宿、客栈
成为旅居人员的“栖息地”
此类经营场所为人员密集场所
一旦发生火灾
将严重威胁到众多人员的生命安全
消防安全尤为重要
▌编辑:赵珺珺
▌校对:李子涵
▌审核:柴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