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河北华电蔚州风电有限公司被罚35万

6月18日,本报从信用能源获悉,由于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近日,河北华电蔚州风电有限公司被罚款35万元。

据处罚决定书文号华北监能罚〔2025〕31号披露,河北华电蔚州风电有限公司在未办理蔚县西岭202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的情况下,送出线路于2019年12月开展现场施工工作,截至2025年5月6日,已完成基础浇筑170基,组塔143基。以上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河北华电蔚州风电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符合“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失信行为,华北能源监管局对河北华电蔚州风电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5万元的处罚,处罚日期为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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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河北华电蔚州风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12-08,法定代表人为鲁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726566189500Q,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经济开发区工业街5号荣盛科技园一期厂房北侧C区,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据股权穿透图显示,河北华电蔚州风电有限公司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下属企业。(文|中国基建报 郭政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