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一宗位于文昌路南侧的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业用地。值得注意的是,出让条件提到,竞得人负责在约定地块范围内建设一所初中(一期规划班级数24班)。
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出让条件如下:
(一)竞得人负责在约定地块(独静路北侧A-19-1地块,47349.50平方米,学校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竞得人,办理用地手续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范围内建设一所初中(一期规划班级数24班),学校建设应符合学校规划要求和相关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并应于签订本地块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竣工,学校验收合格后产权移交给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政府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审批部门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核发相关许可,其中在达到预售标准的前提下,可核发地块50%可售面积的预售许可,剩余50%可售面积的预售许可须待学校验收合格并移交政府后核发。
(三)竞得人需在竞得土地一个月内,与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签订学校建设和移交监管协议,明确学校建设和移交的有关要求(包括移交的学校资产价值须经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核定,核定后的学校资产价值不低于0.8亿元,若低于0.8亿元,竞得人须向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补缴经核定的学校资产价值与0.8亿元的差额费用;若高于0.8亿元,政府不退还差额费用)。
(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所有。
(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所有。
(六)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权属归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所有。
公告详情可点击→(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