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荆门市检察机关及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购买服务的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荆门市检察机关及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共计划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10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三、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考生可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rst.hubei.gov.cn/hbrsksw/)、荆门市人事考试网(www.jmrsks.cn)、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jm.hbjc.gov.cn)查询具体招聘人数和职位资格条件,详见《荆门市检察机关及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网上报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
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确定人选的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职业技能测试环节。
职业技能测试不计分,主要测试考生通过计算机录入汉字的速度和准确率,达到每分钟45个正确字及以上为合格。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荆门市人事考试网、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三)加分
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分,具备多项条件的不累计计算。
1.考生为湖北籍脱贫户或湖北籍脱贫户子女的;
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
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为该考生的最终成绩。
五、资格复审
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方有资格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依据同职位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确定人选的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按职业技能测试每分钟正确字数多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放弃资格复审,或提交审查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机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上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的方法,依次递补。
报考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原件(网上自行下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个人征信报告。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型,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资格复审公告在荆门市人事考试网、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另行发布。
六、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资格复审情况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按照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的方法,依次递补。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察程序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规守纪、学习工作表现、身体心理健康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相关工作另行公告。
(三)公示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荆门市人事考试网、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管理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因本年度招聘已录取人员不到岗或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辞退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递补聘用。确定递补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报考该职位考生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补聘人选,并按规定完成体检、考察、公示等招聘程序。
八、工资待遇
按照《湖北省法院检察院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等级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的薪酬标准执行。依法享有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项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6月18日
荆门市检察机关及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职位表
编辑:周 扬
审核:王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