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鲁西奇
来源:“江海学刊”微信公众号
原文刊载于《江海学刊》2023年第5期
中古早期江南农民生活的地理空间
浙江又迳固陵城北,昔范蠡筑城于浙江之滨,言可以固守,谓之固陵,今之西陵也。浙江又东迳柤塘,谓之柤渎。……有西陵湖,亦谓之西城湖。湖西有湖城山,东有夏架山。湖水上承妖皋溪而下注浙江。……(浙江)又迳永兴县北,县在会稽〔西〕(东)北百二十里,故余暨县也。应劭曰:阖闾弟夫概之所邑,王莽之余衍也。汉末童谣云:“天子当兴东南三余之间。”故孙权改曰永兴。县滨浙江。
居宅下湿,绕宅为沟,以通淤水。宅上种少竹,春月夜有盗其笋者,原平偶起见之,盗者奔走坠沟。原平自以不能广施,至使此人颠沛,乃于所植竹处沟上立小桥,令足通行,又采笋置篱外。邻曲惭愧,无复取者。
世祖大明七年大旱,瓜渎不复通船,县官刘僧秀愍其穷老,下渎水与之。原平曰:“普天大旱,百姓俱困,岂可减溉田之水,以通运瓜之船。”乃步从他道往钱唐货卖。每行来,见人牵埭未过,辄迅楫助之,己自引船,不假旁力。若自船已渡,后人未及,常停住须待,以此为常。尝于县南郭凤埭助人引船……
吴兴无秋,会稽丰登,商旅往来,倍多常岁。西陵牛埭税,官格日三千五百,元懿如即所见,日可一倍,盈缩相兼,略计年长百万。浦阳南北津及柳浦四埭,乞为官领摄,一年格外长四百许万。西陵戍前检税,无妨戍事,余三埭自举腹心。
寻始立牛埭之意,非苟逼僦以纳税也。当以风涛迅险,人力不捷,屡致胶溺,济急利物耳。既公私是乐,所以输直无怨。京师航渡,即其例也。而后之监领者,不达其本,各务己功,互生理外。或禁遏别道,或空税江行,或扑船倍价,或力周而犹责,凡如此类,不经埭烦牛者上详,被报格外十条,并蒙停寝。从来喧诉,始得暂弭。案吴兴频岁失稔,今兹尤馑,去之从丰,良由饥棘。或征货贸粒,还拯亲累。或提携老弱,陈力糊口。埭司责税,依格弗降。旧格新减,尚未议登,格外加倍,将以何术?
中古早期江南农民生计的多样性
吴达之,义兴人也。姨亡无以葬,自卖为十夫客,以营冢椁。从祖弟敬伯夫妻;荒年被略卖江北,达之有田十亩,货以赎之,与之同财共宅。郡命为主簿,固以让兄。又让世业旧田与族弟,弟亦不受,田遂闲废。建元三年,诏表门闾。
公孙僧远,会稽剡人也。治父丧至孝,事母及伯父甚谨,年谷饥贵,僧远省飡减食,以供母、伯。弟亡,无以葬,身贩贴与邻里,供敛送之费。躬负土,手种松柏。兄、姊未婚嫁,乃自卖为之成礼。
及母终,毁瘠弥甚,仅乃免丧。墓前有数十亩田,不属原平,每至农月,耕者恒裸袒。原平不欲使人慢其坟墓,乃贩质家赀,贵买此田。三农之月,辄束带垂泣,躬自耕垦。
子平世居会稽,少有志行,见称于乡曲。事母至孝。扬州辟从事史,月俸得白米,辄货市粟麦。人或问曰:“所利无几,何足为烦?”子平曰:“尊老在东,不办常得生米,何心独飨白粲。”每有赠鲜肴者,若不可寄致其家,则不肯受。
如去城郭近,务须多种瓜、菜、茄子等,且得供家,有余出卖。只如十亩之地,灼然良沃者,选得五亩,二亩半种葱,二亩半种诸杂菜;似校平者种瓜、萝卜。……瓜,二月种;如拟种瓜四亩,留四月种,并锄十遍。
每出市卖物,人问几钱,裁言其半,如此积时,邑人皆共识悉,辄加本价与之,彼此相让,欲买者稍稍减价,要使微贱,然后取直。
中古早期江南乡村的社会关系
叔父肇之,坐事系狱,七年不判。子侄二十许人,昭先家最贫薄,专独料诉,无日在家。饷馈肇之,莫非珍新,家产既尽,卖宅以充之。肇之诸子倦怠,昭先无有懈息,如是七载。尚书沈演之嘉其操行,肇之事由此得释。昭先舅夫妻并疫病死亡,家贫无以送,昭先卖衣物以营殡葬。舅子三人并幼,赡护皆得成长。昭先父母皆老病,家无僮役,竭力致养,甘旨必从,宗党嘉其孝行。
高阳许瑶之居在永兴,罢建安郡丞还家,以绵一斤遗原平,原平不受,送而复反者前后数十,瑶之乃自往曰:“今岁过寒,而建安绵好,以此奉尊上下耳。”原平乃拜而受之。
晋初承魏制,置博士十九人。及咸宁四年,武帝初立国子学,定置国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博士皆取履行清淳,通明典义者,若散骑常侍、中书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试。及江左初,减为九人。元帝末,增《仪礼》、《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为十一人。后又增为十六人,不复分掌《五经》,而谓之太学博士也。
南朝农民的赋役负担
上自永元以后,魏每来伐,继以内难,扬、南徐二州人丁,三人取两,以此为率。远郡悉令上米准行,一人五十斛,输米既毕,就役如故。
梁兴以来,发人征役,号为三五。及投募将客,主将无恩,存衅失理,多有物故,辄刺叛亡。或有身殒战场,而名在叛目,监符下讨,称为逋叛,录质家丁。合家又叛,则取同籍,同籍又叛,则取比伍,比伍又叛,则望村而取。一人有犯,则合村皆空。
臣昔忝会稽,粗闲物俗,塘丁所上,本不入官。良由陂湖宜壅,桥路须通,均夫订直,民自为用。若甲分毁坏,则年一修改;若乙限坚完,则终岁无役。今郡通课此直,悉以还台,租赋之外,更生一调。致令塘路崩芜,湖源泄散,害民损政,实此为剧。
咸和五年,成帝始度百姓田,取十分之一,率亩税米三升……是后频年水灾旱蝗,田收不至。咸康初,算度田税米,空悬五十余万斛,尚书褚裒以下免官。……哀帝即位,乃减田租,亩收二升。孝武太元二年,除度田收租之制,王公以下口税三斛,唯蠲在役之身。八年,又增税米,口五石。
又取税之法,宜计人为输,不应以赀。云何使富者不尽,贫者不蠲。乃令桑长一尺,围以为价,田进一亩,度以为钱,屋不得瓦,皆责赀实。民以此,树不敢种,土畏妄垦,栋焚榱露,不敢加泥。岂有剥善害民,禁衣恶食,若此苦者。方今若重斯农,则宜务削兹法。
郡大田,武吏年满十六,便课米六十斛,十五以下至十三,皆课米三十斛,一户内随丁多少,悉皆输米。且十三岁儿,未堪田作,或是单迥,无相兼通,年及应输,便自逃逸,既遏接蛮、俚,去就益易。或乃断截支体,产子不养,户口岁减,实此之由。谓宜更量课限,使得存立。今若减其米课,虽有交损,考之将来,理有深益。
中宿县俚民课银,一子丁输南称半两。寻此县自不出银,又俚民皆巢居鸟语,不闲货易之宜,每至买银,为损已甚。又称两受入,易生奸巧,山俚愚怯,不辨自申,官所课甚轻,民以所输为剧。今若听计丁课米,公私兼利。
建元初,狡虏游魂,军用殷广。浙东五郡,丁税一千,乃有质卖妻儿,以充此限,道路愁穷,不可闻见。所逋尚多,收上事绝,臣登具启闻,即蒙蠲原。而此年租课,三分逋一,明知徒足扰民,实自弊国。
山阴一县,课户二万,其民赀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刻又刻之,犹且三分余一。凡有赀者,多是士人复除。其贫极者,悉皆露户役民。三五属官,盖惟分定,百端输调,又则常然。比众局检校,首尾寻续,横相质累者,亦复不少。一人被摄,十人相追;一绪裁萌,千糵互起。蚕事弛而农业废,贱取庸而贵举责,应公赡私,日不暇给,欲无为非,其可得乎?
昔晋氏初迁,江左草创,绢布所直,十倍于今,赋调多少,因时增减。永初中,官布一匹,直钱一千,而民间所输,听为九百。渐及元嘉,物价转贱,私货则束直六千,官受则匹准五百,所以每欲优民,必为降落。今入官好布,匹堪百余,其四民所送,犹依旧制。昔为刻上,今为刻下,氓庶空俭,岂不由之。
中古早期江南的农民及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