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清城区教育局发布
《公办中小学校转学申请通告》
详细介绍
转学申请方式、转学原则等
(一)报名时间原则。一年级、七年级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九年级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均不予转学。原则上,我区公办学校春季学期不受理转学申请。
(二)学位安排原则。教育部门对申请转学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育部门视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转入仍有富余学位的公办中小学校。申请学校不等同于入读学校,最终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三)安排顺序原则。如申请转入学校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相应年级富余学位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学区内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安排,额满即止。剩余的学生根据区内学位等情况统筹调剂转入。
(一)在网上转学申请管理系统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材料造假,取消其申请转学资格。
(二)家长切勿相信社会人员以办理转学名义收取钱财的欺诈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谨防上当受骗。
(三)咨询方式
1.拨打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或清城区教育局招生办咨询热线:0763-3339007(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前往清城区教育局招生办现场咨询(地址:清城区南门街水关口15号原清城区教师发展中心101室,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四)未尽事宜,按上级相关政策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所有。
附件:2025年秋季清城区公办中小学校转学工作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