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朋友
注意啦
2025年6月30日为公积金年度结息日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拟于结息日前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线上线下业务
具体情况一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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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业务:
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全天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
7月1日起恢复正常。
线上渠道:
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6:30起暂停对外服务
7月1日上午8:30前恢复正常。
线下业务网点包括:
各分中心、分理处的办事大厅(含长春市各政务服务中心及北站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进驻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线上服务渠道包括:
中心官方网站(查询功能)、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VTM自助柜员机、自助查询机、支付宝市民中心(长春市公积金)、吉事办APP及小程序(长春市公积金业务)、长春市民卡APP(长春市公积金业务)、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自助及人工服务)等。
拓展了解:
不是只有在职员工
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自愿进行缴纳
办理流程一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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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2日起,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包含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实施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
(1)开户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8周岁但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以灵活就业身份自谋职业的人员,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自由职业者等均可自愿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
(2)开户要件:
①身份证原件;
②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吉林银行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可正常使用的储蓄卡。
(1)通过“长春公积金”手机APP“灵活就业专区”自助开立公积金缴存账户;
(2)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开办公积金账户时预留的银行卡原件,自行选择合作银行经办网点现场与银行签订公积金委托代扣代缴协议。
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后应当于每月15日前足额将月缴存额存入签约银行卡,由受委托银行代扣代缴至缴存账户中。
注:每月1日至15日为公积金自动代扣代缴日,如未及时在签约银行卡中足额预留当月缴存额,导致当月无法缴存入账的,视为当月断缴,不可以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四舍五入到元)
▶️ 缴存基数最低为吉林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 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
来源:http://zfgjj.changchun.gov.cn/jdhy/zcjd/202309/t20230905_3224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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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徐(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