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沈阳市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将于7月1日起进行调整,申请人由单位经办员调整为职工本人或代办人。
2.拨付方式将调整为一次性拨付或按月拨付,女职工产假结束后申请的,一次性拨付全部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申请的,首次拨付生育或手术日至申领月期间的生育津贴,剩余生育津贴按月拨付直至发放完成。
3.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4.此外,参保职工生完宝宝出院结算8日后,市医保中心将通过“沈阳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沈阳智慧医保”App、支付宝小程序向参保职工本人主动推送“生育津贴即申即享”数据。
以上内容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仅供参考
沈阳市生育津贴发放方式
将于7月1日起进行调整
调整方式以及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都整理好放在下边了
生育津贴发放方式调整
生育津贴申领
申领条件
图源:摄图网_500681566 仅配图
发放标准
发放天数
申领入口
生育津贴查询
▌编辑:苏玖(康苏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