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档案转递,加强档案管理,简化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效益,更好地为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效便捷的档案接收管理服务,现将我县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档案转递须由高校通过中国邮政EMS标准快递、机要通道邮寄,或指定档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送递档案,不得由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
二、生源地为陇西县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寄往陇西县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如果查询档案也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根据本人的户籍查询档案详细所在地。
三、党员档案随学籍档案一起邮寄的,党组织关系需联系本人户籍所在乡镇(村、社区)党组织接收。
四、档案中需附档案材料目录清单和档案转递通知书。
户口所在地:陇西县
接收单位:陇西县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收〉
邮寄地址:甘肃省陇西县巩昌镇北环路15号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303室
收件人:王玉婷
联系电话:0932-6614718
邮 编:748112
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