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凌云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凌云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将凌云县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新生报名方式公告如下。
一、入学年龄
小学:年满6周岁(截止2019年8月31日),初中:按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根据户籍地段划片全部免试就近进入初中就读。
二、小学片区划分
学段 | 学校名称 | 新生片区 |
小学 | 第一小学 | 解放社区、胜利社区、新秀社区的五指山和盘龙小区 |
实验小学 | 前进社区的营盘小区、纳新小区、迎晖小区1-27号,新秀社区的西苑小区、西溪小区、西秀小区、西灵小区,西秀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 |
民族小学 | 东风社区、前进社区迎晖小区28号及以上(含城市花园、悦华新天地小区) | |
深圳盐田镇洪小学 | 泗城镇镇洪村、那合村、上蒙村、城南镇洪片区所有小区(含易地扶贫安置点)及自建房户。 | |
泗城镇中心小学 | 泗城镇旦村村、茶产业园小区、盛泗学府、其他旦村村区域内小区及建房户。 | |
中学 | 凌云县第二初级中学 | 解放社区、胜利社区、东风社区、新秀社区盘龙和五指山小区、前进社区、城市花园、茶产业园、百坎安置点、旦村安置点。 |
凌云县民族中学 | 新秀社区的西苑、西溪、西灵小区、西秀小区,前进社区的营盘小区和纳新小区。 | |
凌云县泗城镇初级中学 | 泗城镇各村户籍,镇洪片区幸福家园、吉祥家园小区,朝里瑶族乡羊囊村户籍学生 |
三、入学方式
片区新生按照下列顺序入学:
A.片区户籍儿童少年;
B.片区有合法房产、公租房及廉租房住户;
C.片区随迁子女一类;
D.片区随迁子女二类。
凌云县城区学生由各招生学校按照A、B、C、D四类顺序依据分类,依次分批进行预录取,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招生学校负责,预录取过程中,当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时直接预录取。当上一批预录取结束后,下一批报名学生数多于学校空余学位数时,此批学生按照电脑随机派位或抽签确定入学资格;未能在片区学校入学学生,由县教育局调剂到录取结束后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A类:学校片区户籍儿童少年,入学片区以学生户籍地址为准。户主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无户籍迁入时间限制;户主不是学生的直系亲属(伯伯、姨妈、叔叔、阿姨等),户籍迁入时间要满6个月(2025年3月1日前迁入);户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子女(含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不含临时聘请人员),无户籍迁入时间限制。
报名需要在系统上传的材料(如有变更以系统为准):
①学生与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②学生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出生证明。
③户籍在单位的干部职工子女:同上、单位证明。
(2)B类: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县城街道社区合法取得自建房居住、购房自住、公租房及廉租房,并实际入住6个月以上,入学片区以房产所在地为准。
报名需要在系统上传的材料(如有变更以系统为准):
①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参照A类、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其他关系证明;
②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自建房:参照A类、交易协议及银行流水、水电费6个月缴费记录及社区证明、其他关系证明;
③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商品房:参照A类、购房合同及银行流水、水电费6个月缴费记录及社区证明、其他关系证明;
④公租房、廉租房:参照A类、与凌云县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的租房合同(私人转让协议无效)、其他关系证明。
(3)C类:根据《凌云县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实施细则》分类中的随迁子女一类。
①合法经营者。不具有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户籍、房产的随迁人员子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内经商满6个月;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有合法经营场所。入学片区以经营场所所在地为准。
报名需要在系统上传的材料(如有变更以系统为准):参照A类、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其他关系证明。
②务工人员。不具有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户籍、房产的随迁人员子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有合法工作满6个月;法定监护人及用人单位在凌云县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入学片区以用人单位所在地为准。
报名需要在系统上传的材料(如有变更以系统为准):参照A类、务工合同、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需凌云县人社局盖章,单位名称为县城企业,经办机构为“凌云县”)。
(4)D类:根据《凌云县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实施细则》分类中的随迁子女二类。
不具有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户籍的随迁子女,在凌云县学校服务片区内连续居住满6个月;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入学片区以居住地为准。
报名需要在系统上传的材料(如有变更以系统为准):参照A类、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租房合同。
(5)符合教育优待政策。
在核验材料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一份留入学学校存入学生学籍档案):①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簿;②烈士证、军官证、警官证、消防员救援证、县(市)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或高层次人才引进证明材料(或人才层次A/B/C/D卡)等。
3.其他
(1)乡(镇)学校按户籍地段就近入学。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接收外来户籍儿童和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参照县城学校的接收外来户籍学生办法执行。
(2)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到生活所在地就近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生活不能自理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进入县特殊学校就读的,由就近义务教育学校送教上门。
四、报名及审核时间
(一)小学
1.家长进行网上报名:6月15日-6月30日,新生家长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简称“桂通办”平台,通过“凌云教育”微信公众号下方报名入口也可以进入以上网址)或“智桂通”移动端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线上填报新生入学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家长进行网上报名期间,各学校设立报名事项咨询点,解答家长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老人及特殊家庭人员提供线下报名服务。报名期间每天22:00至次日8:00是系统运维时间,暂停报名。
2.学校核验材料:7月1日-7月11日,学校核验材料。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补充、完善材料。对需要线下审核材料的,短信或电话通知家长持新生入学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原件随身带走。审核不通过的,退回后引导家长到所属学区学校填报。
3.教育局审核:7月12日-7月25日,组织开展校际交叉核验,成立专班组织材料的复审,对需要入户的家庭入户核验。
4.统筹学位:7月26日-7月30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新生入学材料进行整理、统计、调配、报审、录取。
5.公布名单:8月1日起,通过“桂通办”平台或“智桂通”移动端通知家长录取结果,同时公布新生录取名单,新生家长根据录取学校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二)初中
1.家长进行网上报名:7月15日-7月21日,新生家长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简称“桂通办”平台,通过“凌云教育”微信公众号下方报名入口也可以进入以上网址)或“智桂通”移动端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线上填报新生入学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家长进行网上报名期间,各学校设立报名事项咨询点,解答家长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老人及特殊家庭人员提供线下报名服务。报名期间每天22:00至次日8:00是系统运维时间,暂停报名。
2.学校核验材料:7月22日-8月1日,学校核验材料。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补充、完善材料。对需要线下审核材料的,短信或电话通知家长持新生入学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原件随身带走。审核不通过的,退回后引导家长到所属学区学校填报。
3.教育局审核:8月2日-8月15日,组织开展校际交叉核验,成立专班组织材料的复审,对需要入户的家庭入户核验。
4.统筹学位:8月16日-8月20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新生入学材料进行整理、统计、调配、报审、录取。
5.公布名单:8月21日起,通过“桂通办”平台或“智桂通”移动端通知家长录取结果,同时公布新生录取名单,新生家长根据录取学校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来源:凌云县教育局
编辑:许正宏
审核:欧阳克林
监制:罗凤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