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
关于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要求,经过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市县及省级部门遴选审核,确定18人为我省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6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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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
2025年6月10日
附件: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推荐人选名单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