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盛显江、张晓星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怒政任〔2025〕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盛显江 任怒江州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正处级);
张晓星 任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兼州畜牧兽医局局长、兼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盛显江、张晓星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怒政任〔2025〕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盛显江 任怒江州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正处级);
张晓星 任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兼州畜牧兽医局局长、兼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